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集团公司)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文明办,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老干部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各级关工委组织和广大五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投身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坚持以立德树人为目标,在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助力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方面,充分发挥五老优势和作用,积极主动作为,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2020年是中国关工委成立30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增强为青少年服务、开拓进取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开创新时代关心下一代事业新局面,团结动员广大五老和关工委干部,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力量,经批准,中国关工委、中央文明办决定表彰一批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集团公司)、军队系统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集体和个人。
二、奖项设立
(一)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
(二)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
(三)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突出贡献奖;
(四)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荣誉奖。
三、评选条件
(一)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组织指导和落实关心下一代工作。
2.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贯彻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在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助力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促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等方面,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努力为青少年办好事、实事,工作成绩突出,有较大社会影响。
3. 五老队伍稳定,积极性主动性得到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完善,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位,为青少年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4. 坚持党建带关建,“四纳入、四同步、四到位”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模范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同相关部门配合联动,效果显著,得到党委政府肯定,受到青少年广泛欢迎,在本地区、本系统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二)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关心下一代事业,具有强烈的服务青少年观念和意识。
2. 经常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少年,积极主动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为青少年办实事做好事,竭诚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服务。
3. 坚持围绕中心任务和青少年需求开展工作,在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助力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促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等方面出实招、有作为,成效显著。
4. 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5年以上。
(三)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突出贡献奖评选条件
1.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各项指示精神。
2. 积极探索创新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方式方法,近年来在助力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维护合法权益,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促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等方面为青少年办了一批好事、实事,取得突出成绩。
3. 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5年以上的省(部)级关工委的领导同志。
(四)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荣誉奖评选条件
1.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身体力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长期关心和投身关心下一代事业发展,品德高尚、社会形象好、遵纪守法,创造性地组织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党组织和广大群众认可度高。
3. 曾担任过关工委主要领导职务多年,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作出杰出贡献的老同志。
四、评选程序
(一)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原则上参照往届评选分配名额,各地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进行等额推荐。
(二)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进行,由省级关工委、文明办共同审核、盖章后,报中国关工委。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产生,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三)中国关工委对各地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评选表彰领导小组研究审核,审核后予以公示、进行表彰。
(四)评选实行公示制,分别在本单位、省级范围和全国范围内三级公示,公示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被实名举报并调查属实的取消资格。
五、评选要求
(一)坚持面向基层,倾斜工作一线。省(部)级关工委不参加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各地关工委机关专职干部的奖励名额原则上不超过l5%,在职副司局级以上个人不参加评选,在职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20%以内。
(二)严格评选条件,突出实际业绩。坚持好中选优,所在单位对推荐对象要严把政治关、事迹关,确保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严格评选纪律,确保评选质量。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集体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
(四)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地需在6月12日前报送以下评选材料:
1. 电子版材料
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突出贡献奖、荣誉奖推荐审批表,表内事迹500字以内;
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20年以上省(部)级关工委领导同志的名单汇总表。
2. 纸质版材料
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突出贡献奖、荣誉奖推荐审批表,以A4纸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两份,加盖省关工委、文明办公章;
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20年以上省(部)级关工委领导同志的名单汇总表,以A4纸打印,加盖省关工委公章。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集团公司)、军队系统上报的表格可不加盖文明办公章。
六、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分别授予“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突出贡献奖”“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荣誉奖”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
七、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地要加强对此次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参选严格筛选,把评选表彰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把评选表彰的过程变成总结经验、巩固成果的过程,变成改进提高、创新发展的过程,推动关心下一代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各地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坚持原则、规范操作,把推荐评选工作置于社会和群众监督之下,确保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叫得响、立得住,经得起群众和实践的检验。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组织当地新闻媒体,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的事迹,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形成推动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良好舆论和社会环境。
中 国 关 工 委 中 央 文 明 办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