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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郴州市关心下一工作委员会: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新局面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http://www.zgggw.gov.cn/  2017年05月23日  来源: 湖南省郴州市关工委
摘要:郴州市位于湖南省东南部,地处南岭山脉与罗霄山脉交错、长江水系与珠江水系分流的地带。现辖1市2区8县,总面积1.94万平方公里,总人口510万人,其中在校青少年学生97.65万人。郴州市是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国家级湘南承

郴州市位于湖南省东南部,地处南岭山脉与罗霄山脉交错、长江水系与珠江水系分流的地带。现辖1市2区8县,总面积1.94万平方公里,总人口510万人,其中在校青少年学生97.65万人。郴州市是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国家级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湖南对接粤港澳的“南大门”。近几年来,我市按照中国关工委、中国司法部和中央综治办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部署,在开展两届活动取得显著成绩的基础上,因势利导,乘胜前进,继续大力开展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同时,开展创建“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活动,并将此项活动纳入平安郴州、法治郴州、文明郴州建设之中,坚持“一建立”(建立党政主导、关工委协调、部门参与、学校实施的“四位一体”青少年普法教育机制)、“两创建”(创建“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创建零犯罪学校”),充分调动和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形成一支浩浩荡荡的普法大军,不断增强了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培养了青少年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了青少年健康成长。活动期间,我市未发生重大青少年群体性安全责任事故,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未成年人再犯罪率及未成年犯罪占总犯罪人数的比例均大幅下降,有力推进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取得了满意的社会效果。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为普法教育提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政领导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高度,高度重视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将青少年普法教育作为国民素质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长任顾问,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市关工委执行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司法、综治、教育等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关工委,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全市创建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二)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立足我市的实际,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组织开展郴州市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通知》(郴关委〔2015〕18号)、《郴州市创建“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活动实施方案》(郴关委〔2016〕2号)和《郴州市开展争创“零犯罪学校”活动的实施方案(郴关委〔2016〕3号),对全市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和“两创建”进行了全面部署。全市11个县(市、区)按照规定制定了实施方案,扎实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

(三)建立健全机制。在原有各项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考核、监督检查、评比奖励、联席会议、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将青少年普法工作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对县市区、市直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综治工作考核内容。同时,加大活动检查督导力度,组织若干检查小组,采取不定期抽查与专项督查的方式对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全市,并作为年终工作考核扣分的依据。

(四)加大经费保障。从2015年起,我市将青少年普法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280万元。各县(市、区)财政预算10万~50万元,并核拨专项创建活动工作经费或青少年普法宣传专项经费。据统计,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共投入3870多万元,其中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财政投入青少年普法教育项目达1600多万元。用于编印各种青少年普法教育资料和购买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790多万元。

(五)层层召开动员会。2016年4月29日,我市召开了创建“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11个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动员会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首建中亲自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对青少年普法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随后,全市11个县市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层层召开动员会议799场次。

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强大的社会合力。

(一)明确职责,一抓到底。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市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形成了党政主导、关工委协调、部门参与、学校实施的“四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并把部门责任清单化,内容细致化,时间具体化,保障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在全市顺利开展、有序推进,为创建“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提供了有效动力。在普法教育活动中,市委书记、市长等党政领导经常听取工作汇报,重要工作主动过问。11个县市区主要领导和司法、综治、教育等市直部门领导注重解决实际问题,重点工作亲自过问、亲自抓。

(二)积极主动,相互配合。这次普法教育活动,有关工委、人大内司委、综治办、教育局、司法局、团市委、妇联、电视台八家部门参与。我市各部门按照既分工、又合作的原则,积极主动,相互配合做好创建工作。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体广新局、市电视台、郴州日报社、郴州新闻网等,把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列为社会化宣传的重要工作,每年年初有计划,逐月有检查,年底有考核;市综治、市司法局切实做好法制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培训工作,多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整顿工作;市教育局把青少年普法教育与校园文化建设、素质教育紧密结合,将基础法律知识纳入日常教学内容,同时将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与开展“中华魂读书”、“湖南省最美孝心少年”、创办“省市示范型家长学校”、创建“零犯罪学校”等活动结合起来,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指导、统一落实,使各项工作平稳、同步推进;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利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站开展困境未成年人帮教活动,与市心里咨询师协会签订合同,每月组织专业老师为留守儿童辅导,建立学生心理档案,让留守儿童与其他孩子一样,在阳光下茁壮成长。

(三)及时调度,促进平衡。市活动领导小组主动谋划活动方案、规划和实施步骤,使创建工作准备充分,计划周密,思路清晰,指导有力,并富有创新精神,活动环环相扣,松紧有序。同时,市关工委切实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和各项制度建设,立足创建活动开展的实际和进展情况,以联席会议、调度会议、现场推进会议、工作汇报、检查督导、简报通报、活动竞赛、评比等形式,及时进行创建活动的协调,有效调动各级各部门打好组合拳,形成大合唱,促进创建活动有序、平衡、深入开展。

三、组建队伍,夯实基础,强化普法教育的人力支撑。

(一)组建青少年普法宣讲团队伍从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以及法律工作者、政法系统离退休“五老”人员中选拔优秀人员,成立郴州市青少年普法宣讲团,定期组织人员深入乡镇、社区、学校、企业,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开展普法宣讲活动。目前,全市已组建普法教育宣讲团796个,成员7512人,举办青少年普法教育报告会2770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89.4万人次;组建网吧义务监督队682个,配合文化执法部门开展文化市场督察1791次,协助处理违规309起。

(二)组建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队伍。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中选拔460名优秀的法律专业人员,并将他们列入普法教育人才信息数据库,聘请他们为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对460名法制副校长的选聘、培训、管理、考核,督促法制副校长给学校的每个班至少上一堂法制课,并通过“互联网+”的模式,对全市青少年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同时,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聘任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实行免费服务,开展法律咨询,做好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普法教育等工作。

(三)组建青少年法制志愿者队伍。以学校老师为主要法制教育力量,在学校教师中培养素质较高的专兼职法制教育老师,开设好法制课堂,保证青少年普法教育成效;利用网络空间,采取招募法律志愿者的形式,组建各级青少年法制志愿者组织136个,人员达1480余人,经常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采取“组织动员发动一批、典型示范带动一批、登门拜访聘请一批、创造条件凝聚一批”的“四个一批”方法,组建青少年普法“五老”志愿者服务团队209个,人员1148人。如资兴市关工委组织106名“五老”建立了普法家教宣传队,采取自编自导自演普法文艺节目的形式,深入各中小学校、乡镇(街道)、社区(村组)开展普法文艺演出,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四、创新载体,形式多样,青少年普法教育亮点纷呈。

(一)多渠道、立体式、全方位营造普法氛围。我市建设高标准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主题广场73个,建设青少年法治展览室136个。利用“四网三微两报一台”(郴州市新闻网、郴州市政务网、郴州市普法网、郴州市教育网,微博、微信公众号、微电影,郴州日报、郴州新报,郴州市广播电视台)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在市城区主要路段、重要交通干线两侧、车站码头候车亭、市场超市、社区民房等,采用图文、漫画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制作法制宣传长廊、立体式旋转宣传橱窗,悬挂张贴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牌匾、横幅和挂图、标语。各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的法治橱窗、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都采取图文并茂、喜闻乐见的方式,向青少年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目前,我市有固定宣传栏(橱窗)2831个,青少年普法宣传板5388个。同时拓展农家书屋功效,如永兴县在全县306个农家书屋开设“法律专柜”,配备常用法律书籍,开设法制阅览室,安排“五老”担任农家书屋法制宣传员,定期到农家书屋宣讲法律知识、开办普法讲座等,营造良好的普法教育氛围。

(二)开展普法进学校、进课堂活动。一是将普法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内容。将《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作为法制课教材,全市各学校每学期至少安排4课时的法制教育课,实现法制教育教材、课时、师资、经费“四落实”,并在期末质量监测中,将《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作为《思想道德》的期末考试内容之一,占总分的10%,学生优秀率达90%以上。二是将普法教育融入班级团队活动。全市538所学校利用主题班会、升旗仪式、团队活动开展普法教育,在班会前5分钟设立“法制教育小课”,在升旗仪式上讲遵纪守法、做文明学生的重要性。利用新生入学军训,对初一、高一的新生进行系统的普法教育。三是将普法教育纳入“家长学校”教育计划。全市有家长学校1450所,其中省示范家长学校26所,市示范家长学校128所,全部利用家庭教育报告会和召开家长会的契机,邀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为家长讲解法律知识,提高家长的法律意识,使广大家长自觉争当青少年普法的先锋,争做遵纪守法的标杆。四是将创建“零犯罪学校”纳入学校普法教育考核。广泛宣传发动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参与“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力求有效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全面提高全市538所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整体水平。目前,全市90所中小学校参与创建“零犯罪学校”。

(三)开展普法读书活动。我市发放各职能部门编印的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和《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48.78万多册,发放各类普法挂图等宣传资料380万多份,并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普法读书活动的通知》(郴关委〔2016〕15号),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律知识抢答赛191场次、法律知识考试681场次、法治辩论赛485场次、法治演讲比赛156场次、法治征文255场次,青少年学生普法教育参与率100%,把读好、学好、用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落到实处。苏仙区34所学校在每个教室的图书角设置普法书籍专柜,学生们课后争相阅读普法书籍。安仁县小蜢子阅读推广志愿者队伍还坚持每月为村级小学学生赠送普法读本、组织开展阅读推广活动。

(四)开展普法体验活动。一是建好用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实践基地。我市建立高规格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102个,特别是资兴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占地面积达160平米,内设德育感知区、案例教训区、法制区、活动成果及学生感言区等四个主展区,并附有电子翻书、毒品展柜、电子投影等先进的设施设备。2015年9月起,分期分批组织城区及郊区学校的学生到基地,通过“一看二听三写”(参观、听课、写体会)等形式,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受到中国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武韬的充分肯定。目前,该市已经组织80%的学生接受了法治基地教育。桂阳县、安仁县、嘉禾县、永兴县、桂东县等地加强青少年学生课外实践基地普法教育设施,设立了火灾逃生模拟现场、地震模拟现场、模拟驾驶体验、自救自护室、鸟类标本展厅等生动形象的教育展厅,使青少年通过丰富多彩的实践体验活动,学习了消防、交通、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法律知识,了解了安全逃生、自救自护知识,做到了活学活用法律知识。二是组织集中观看普法影片。我市每所学校都配备了《代号12348》和《青少年普法教育专家讲座》DVD光碟,学校组织学生统一观看。市五中、市四十二完小、湘南中学还从网上下载《少年怨悔恨录》等法制栏目给学生观看。三是组织专题讲座、报告会。组织法制专家、法制辅导员、法制副校长、“五老”法制宣讲员、法律宣讲志愿者到全市538所学校开展专题讲座799场次、专题报告会538场次。苏仙区80多岁的退休教师龚美诗到500多个村庄,用快板、戏曲、故事等生动形象的方式,讲专题法制课500多场次。四是开展模拟法庭体验活动。组织法院少年法庭、检察院未检室的工作人员及离退休的法官、检察官,深入全市各中小学校,组织和引导青少年学生开展模拟法庭体验活动,并规定每个学校每个班级在每个学期至少组织一场模拟法庭体验活动。据统计,活动期间,全市共组织模拟法庭体验活动232场次。五是组织开展“走进高墙·远离犯罪”警示教育。我市11个县(市区)每年定期组织在校学生到监狱、看守所、戒毒所等,开展“走进高墙·远离犯罪”普法教育活动,通过以案说法、现身说法、高墙铁网警示教育教导青少年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据统计,活动期间,全市共组织警示教育活动1495场次。六是创新夏令营活动形式。北湖区、资兴市、桂阳县、宜章县等地利用每年的暑假,采取联合高等院校大学生志愿者的形式,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夏令营活动。大学生志愿者和留守儿童同吃同住,通过讲故事、做游戏等形式,言传身教向留守儿童开展普法教育。同时,组织青少年学生到汝城县沙洲村听“半条被子”的感人故事,到桂东参观“三大注意八项纪律”旧址,到宜章县参观湘南起义年关暴动指挥部旧址和邓中夏故居,到资兴市参观“两曾”(曾中生、曾希生)故居等红色教育基地,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

(五)开展“带法回家、送法到家”活动。在邀请法制教育专家“送法进学校”的同时,开展“带法回家、送法到家”活动,引导学生将学校学到的法律知识带回家,通过“小手牵大手”的形式带动家长学法。如宜章莽山民族学校作为中国关心下一代教育示范基地,从2015年起探索开展了“我把法制带回家”活动,学校一周一张法律知识问答卷,让学生每周五带回家中,家长学生一起答题,签名后于下周一交回学校,得到了家长的一致好评。

(六)结合帮扶救助开展普法活动。我市组建帮教团338个,成员1147名,共帮教失足、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983人,其中转化了835人,转好率达85%。关爱留守儿童实行爱心结对6053人,扶助贫困学生40460人,发放助学金1630万元。针对当前青少年心里问题增多,容易诱发违法犯罪的实际情况,我市高度重视对青少年的心里疏导工作,积极组织培训专兼职老师,指导学校设立心理咨询室,开展心理辅导、讲座、咨询活动3853场,参加人数达45.2万人次。临武县三中设立的“心理咨询室”,运用“心育”方法教育学生,实行对“不良行为生”进行个案跟踪、辅导、帮助,并在各年级建立“一帮一”机制,把“不良行为生”的转化落到实处。各级关工委对问题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进行摸底排查、建档立卡,摸清了底数,掌握了情况,开展了“包干帮教”、“结对帮教”、“一对一”、“多对一”跟踪帮教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如资兴市兴宁镇中学初三女学生李红霞,由于父母关系的不和睦,无心学习,经常逃课去网吧上网,还与社会上一些不良青年混在一起,差一点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兴宁镇72岁的退休老战士李焕毕了解情况后,及时结对帮扶、调解其父母的关系、宣讲法律法规,让李红霞悬崖勒马、努力学习,于2016年考上了郴州市重点高中,成为了家庭的乖乖女,学校的尖子生。

五、成效显著,社会满意,为建设法治郴州打好基础。

(一)青少年法律意识提升了。通过学法和参与系列实践活动,青少年学生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各学校普遍出现了“两多两少”的新局面:一是刻苦学习的多了,无故旷课的少了。学校老师普遍反映学生的学习热情也更高了,自信心更强,特别是在《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读书热的带动下,促进了科学文化读书热潮,教育质量明显进步,学生成绩普遍提高,我市去年高考、中考成绩再创新高。二是遵纪守法的多了,违法犯罪的少了。学生日常行为更加规范,上下楼梯、课间活动更加有秩序,安全更加有保障,遵法守法意识明显增强,打架斗殴和违法犯罪明显减少。据有关部门统计,2015年我市未成年人犯罪起诉人数为138人,2016年未成年人犯罪起诉人数为99人,2017年1~4月份未成年人犯罪起诉人数为8人,全市青少年治安和刑事案件数量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下降,未发生一起重大青少年安全责任事故。

(二)校园及周边环境变优了。通过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社会上讲文明、懂礼貌、相互礼让蔚然成风,社会各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氛围进一步浓厚。学校教学和管理工作更加有序,社会各界关心学校的多了,干扰学校的少了,党政机关和人民群众普遍提高了思想觉悟,增强了法律意识,积极主动维护校园及周边的安全环境。综治办、文广新局、工商局、公安局等部门经常联合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消除了食品质量、小摊小贩等隐患,受到市民的赞誉。

(三)社会治安秩序变好了。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和“两创”活动,提高了市民对文明郴州、法治郴州、平安郴州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强化了“网格化”巡逻格局,进一步健全了治安防控体系,有力打击震慑了违法犯罪活动,我市治安和社会秩序整体平稳。2015年全市综治民调满意度居全省第二,2016年居第一;2016年,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中,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得分96.68分,名列全国第四、全省第一。我市各级各部门荣获国家级、省级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各项荣誉15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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