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关工委、司法部和中央综治办联合开展的“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在福建省历经8年,已举办3届。由于这项活动具有服务大局的远大目标、精细周密的顶层设计、青少年急需的深刻内容、扎实有效的运作载体、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等特点,使我们情有独钟,始终把它放在心上、拿在手上、抓在实处,并植根于关心下一代工作之中,成为有声势、有影响、有生命力的工作品牌。回顾过去,我们感慨万千。从举步维艰到顺风顺水,从个别参与到百万大军抓普法,从小气候形成普法大环境。真是8年抓普法,一步一脚印、岁岁写新篇、届届出成果。每届伊始,都以创新思维、以更高标准、更实措施、更大力度,推动这项活动向纵深发展。
一、把切入点放在提高思想认识上。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每届活动,我们感到最棘手的就是思想认识问题。诸如:普法教育是有关职能部门的主业,关工委牵头不适合;关工委没有普法专项经费,巧媳妇难做无米之炊;学校是青少年普法教育主阵地,但教育部门、学校不让搞没辙,等等。我们直面这些认识问题,一方面,动脚跑基层、进单位,动嘴作宣传、进行过细思想工作,动脑出点子、帮助想办法;另一方面,通过发文件、作部署,举行启动仪式、形成动员声势,运用宣传阵地、营造舆论氛围,较好解决了认识问题,从上到下,形成四点共识:
(一)明确重要性。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的需要。四中全会强调“法制意识的树立必须涵盖全社会”,青少年则是法制教育的重点对象,直接关系法治中国的未来。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法治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抓好校园的法治教育,有利于提高学生学法、知法、守法和用法的自觉性,有利于增强青少年辨别是非曲直、抵制负面侵蚀的能力;有利于从小培养良好行为习惯和完善人格品德,这是关系到培养什么样接班人的重大问题。我们要站在政治高度、全局角度和时代发展的维度,充分认识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的极端重要性。
(二)体会迫切性。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是改变现状的需要。我国虽然实施了6个五年普法规划,全民法制观念有了很大增强,但是,领导层的“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问题依然存在;群众中“信权不信法、遇事找熟人走关系”的现象屡见不鲜;青少年中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不会用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也较为普遍。我们在基层调查中,发现有些地方,有50%未成年人、40%家长不晓得《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表明这些地方普法教育被忽视,对法律知识的知晓率不高,警醒我们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三)认清艰巨性。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需要。当前,青少年犯罪案件仍在高位运行,有些地方还呈现不断升级的趋势。从青少年犯罪的人数、性质、手段及危害来看,如不采取有力措施,下决心解决这一问题,实现社会治安根本好转的目标难以实现。青少年犯罪问题联系着整个社会,也是当今世界性难题。为此,单靠政法综治部门打击防范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发挥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特别要强化青少年普法教育,使他们能够知晓并坚守思想底线、道德底线和法制底线,在复杂的环境中抵御各种负面影响和侵蚀,确保健康成长。
(四)提高自觉性。分析严峻形势,是为了因势利导,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既要看到问题的严重性和艰巨性,也要看到青少年可教育、可转化、可逆转的本质。关工委及其“五老”承担着教育、培养、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任,更要在党和政府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会同全社会,知难而进,主动作为,大力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帮助广大青少年补足法治思想之“钙”,增强抵御违法犯罪“抗体”,扣好法治人生第一粒扣子。
二、把关键点放在把握事关大局问题上。
“关爱明天、普法教育”活动能否均衡发展,实现参与规模和社会效益双突破,这就要善于抓住能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性问题,高度重视、加以把握。
(一)加强领导是首要问题。我省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始终得到中国关工委的指导、支持和帮助。去年,中国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武韬来闽调研,跑了4个设区市、8个县市区,给予有力指导,鼓舞广大“五老”开展普法教育活动的激情。从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关工委到各级党委政府,对这项活动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省委副书记倪岳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群英和省关工委主任王建双、常务副主任陈旭都高度关注。省综治委把这项活动列入综治考评,给予一定的分值;刘群英同志亲自带队到省教育厅协调联合发文之事,王建双同志年年为活动作部署、总结;凡是设区市举行启动仪式,陈旭同志都应邀出席并发表讲话,在深入基层调研中,他反复强调青少年普法教育的重要性,点赞《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是一本好书。领导的重视为活动注入了动力和活力。各地党委政府也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对活动实行“四纳入、四同时”,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有力的保障。但是,也有一些领导对青少年普法教育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以致这些地方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处于薄弱状态。我省采取两个办法解决:一是主动争取、紧紧依靠党政加强领导。泉州市、三明市、莆田市、福州市、龙岩市和众多县区关工委,实行主动请示汇报、主动报送工作方案、主动请求解决问题、主动邀请领导参加重大活动。这“四个主动”对日理万机的地方领导来说,最能引起高度重视,并帮助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二是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创建活动。这项创建活动的主体是党委政府,这就给他们加压力、添责任。凡是开展创建活动的市县区主要领导都亲任领导小组组长,有10多个部门任小组成员,创建任务和责任被分解到各部门,改变了关工委唱独角戏的窘境,使青少年普法教育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普法经费紧缺是个大难题。这是长期困扰和制约青少年普法教育的瓶颈。不少地方和单位心有余而力不足,很想扩大活动覆盖面,但一遇到经费问题就打了退堂鼓。为破解这一难题,各地“八仙过海各显其能”,着力破解经费困局。有的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从财政拨出数量可观的资金,这是首选之策;有的按照中央“关于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动员公、检、法、司等政法机关各出一点,这是有力之措;有的动员乐于回报社会的企业家捐出一点,这是挖潜之招;有的教育局和学校从每年图书资料费中划出一点,这是顺理成章之事。这一点,那一点,积少成多、聚沙成塔,较好解决了经费紧缺的难题。三明市是一个贫困地区,12个县区有11个靠转移支付。但是市委市政府仍然高度重视,每年市委常委会都安排听取一次汇报,研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按市区人均0.1元预算,拨给市关工委28万元,市、县两级关工委又多渠道筹措资金。市关工委主任林纪承,亲自到三明钢铁厂求援,厂方慷慨出手,捐出10万元给市区关工委作为青少年普法经费。莆田市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市中院原院长张延灿,利用个人人脉关系,积极向社会各界筹集普法经费,为补缺、补齐、补够普法经费做出贡献。
(三)普法计划、课时、教材、师资难落实问题。一些教育部门和学校“重智轻德”倾向较重,屈指可数的思想道德教育课被挤占,法制教育更是排不上。学校虽配备了法制副校长,但没有很好发挥作用;法制课多由政治老师兼任,但苦于没有教材,又不专业,上课只是为了应付。如何解决学校普法教育“四不落实”问题,最管用有效的办法,就是开展“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零犯罪学校”设置涵盖基础条件、组织领导、制度建设、队伍建设、阵地建设、活动组织、保障措施、创建成效等8个方面24条标准。这个标准既能从根本上解决“四不落实”的问题,也能有力指导、实施、落实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永安市创建“零犯罪学校”,抓示范点引领,出现中小学纷纷申请、踊跃报名,努力争取被列入,争创热情高涨、势头喜人。现在普法教育普遍被学校列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安排运作。计划、课时、教材、师资、经费、难落实问题迎刃而解,普法教育还渗透到各学科教学之中。该市已有28所学校达标,创全省县区争创“零犯罪学校”新纪录。
三、把着力点放在探索深化新路上。
为追求“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的最佳效果,一方面,按照中央三部委既定的目标任务、工作项目和规定动作,认真组织实施;另一方面,因地因情因人制宜,精心设计自选动作,积极探索适合青少年特点、能接地气的新思路、新机制、新载体、新方法,不断把活动引向深入。
(一)创新工作思路。在目标引领上,提出每届活动都要立足调动青少年参与普法教育的积极性,努力取得纪律作风明显好转、违法犯罪明显减少、学习质量和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的阶段性成果,实现“五提高、一下降”的目标,即:提高青少年普法教育的覆盖率、参与率、知晓率、帮教率、改好率,降低犯罪率。在普法对象上,我们既着眼于大多数,也不放弃极少数,突出三个普法重点对象:一是广大青少年聚集的大本营——学校的学生;二是分散在社会的闲散青少年、失辍学儿童、留守流动儿童、服刑人员子女、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三是失足青少年,包括监所服刑、戒毒人员、社区矫治对象和服刑释放人员。据此,我们提出青少年普法教育既要进学校,也要进社区、农村、企事业单位和监所。在创建项目上,提出创建“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第三届要比第二届翻一番;创建“零犯罪学校”要拓展为创建“零犯罪学校、村(社区)、企业”。在抓典型创品牌上,提出通过调研、挂包和抓联系点工作,及时发现、培育、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品牌,以点带面,引领示范推动全局。
(二)创新体制机制。我省积极探索三个机制。一是“四位一体”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即党委统一领导、关工委牵头协调、部门发挥优势、学校组织实施、社会积极参与。这个体制机制突出党委政府领导,关工委牵头推动、统筹协调,各部门支持配合、齐抓共管。要求各主体要按各自定位及其职责任务开展工作。二是“三结合”教育网络机制。青少年普法教育如何做到学校、家庭、社会三者协同配合、齐抓共管至关重要。泉州、厦门深入研究三者关系,认为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协调一致。学校是主阵地,要负责普法教育的计划、师资、课时、教材、效果“五落实”;家庭,通过家长学校、学生送法回家,做到家长先受教育,再教育孩子遵纪守法;社会,搭建青少年普法教育平台,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形成浓厚的普法氛围。三是发挥“五老”优势作用机制。莆田、三明、福州等地,特别注重发挥从政法岗位退下来的老干部,以及法律专家学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的优势和作用。他们既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又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聘请他们参加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和合适成年人,开展法制教育、帮教和维权工作十分得力。
(三)创新活动载体。载体是运载工具,卫星上天离不开火箭,货物流动离不开车船,青少年普法教育也需要载体。这几年,各地创新推出数以百计的大小普法教育载体,其中莆田市的“模拟法庭”活动载体值得点赞。他们用3年时间,分期分批在全市154所中学开展具有形式新、规模大、历时长、运作细、效果好等五大特点的“模拟法庭”活动。每场“模拟法庭”,都选择当地典型案例,由学生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原告、被告、公诉人、证人、法警等,让体验者身临庭审现场,亲身演绎庭审过程。每场都安排数百位观众观看,使台上台下都受一场生动、形象、深刻的普法教育,很受广大青少年和家长的欢迎。他们还投资70万元,将每场的庭审脚本印发,录制“模拟法庭”教育系列片30集刻成光盘,发放到各个学校,大幅提高了青少年普法教育的普及率。
(四)创新阵地建设。一方面,充分利用现成的青少年教育实践基地、活动场所和基层“四点钟”学校、校外辅导站、老少乐园等,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另一方面,依靠党委政府和多方力量,通过改建、扩建、功能拓展,把普法教育阵地建设搞得有模有样、有声有色,收到良好效果。泉州市关工委提出“利用基层闲置场所建设青少年社会教育活动中心”的建议,得到市委市政府重视和支持,被列入该市为民办实事项目,投资2000万元,分5年建100个活动中心,目前已建成118个,并把普法教育列为活动中心的重要内容。连江县投资200万元,建起面积达700平方米大型多功能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基地设置古代、近代、现代司法文明、预防青少年犯罪、青少年犯罪分析、与法同行、模拟法庭、青少年维权、普法互动体验、多媒体影音等普法教育模块展区。通过真实互动体验的方式,让青少年近距离接触和感受法律文化,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深刻法制教育。
(五)创新手段方法。主要从三个方面探索。一是探索法制灌输,着力在“知”字上下功夫。法制教育贵在知行统一,“知”字是前提、基础,内心认同才能自觉践行。我们按照“贴近性、对象化、接地气”的要求,首先抓读本学习灌输。认真组织青少年学习读本,把300个普法知识点和涉及的青少年有关法律法规,长流水不断线地向青少年灌输。其次抓课件影视灌输。通过制作并运用课件,深化读书活动。这些课件用孩子看得懂的画面、听得懂的语言介绍法律知识,形式新颖、图文并茂,又配有动听旁白、和谐音乐,篇幅不长,效果很好。此外,我省还拍摄孩子喜闻乐见的动画片《成成学法律》,在中央、省市电视台播放,很受青少年欢迎。再就是抓基层末端法制灌输。鼓楼区利用网格化管理,把普法教育延伸到基层末端。分布在基层的法制长廊、法制广场、法制公园,一堵堵法制墙、一根根法制柱、一个个“学法角”……使青少年“开门见法”、“进楼思法”、“入园学法”,营造浓浓的、与青少年零距离、最接地气的法制教育氛围,将普法教育融入到青少年日常生活。二是创新形式方法,着力在“信”字上花气力。要使法律知识真正在青少年心中扎根,除灌输外,还要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寓教于乐、吸引力强的活动,来满足青少年兴趣爱好。各地普遍开展了法律知识、征文、演讲、故事、朗诵、书法、摄影、文艺、作品创作等比赛,让青少年在秀自己才艺之际,自我感悟、自我体味、自我升华。适应新媒体时代,各地通过运用QQ、微博、微信、微电影、微视频、社交网络等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三是创新实践渠道,着力在“行”字上见成效。青少年普法教育不仅要内化于心,更要外化于行,引导青少年投身法制实践,在多样化的实践中,引导他们尊法、守法、用法。莆田城厢区交警对中小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后,“五老”带领孩子们头戴小红帽、臂配红袖章,走上街头,登上公交车,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有的地方组织孩子们争当环境小卫士、卫生小督导、社区小保安、楼栋小主人,引导青少年在实践中扮演角色、明白事理、遵章守纪、养成习惯,直接触摸到法制脉搏。
(六)创新延伸拓展。坚持把校园为主的“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向农村、社区、企业,特别是向特殊青少年群体延伸拓展。我们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的形式,对特殊青少年群体开展警示性、劝导性和渗透性宣传教育,及时掌握他们违法犯罪情况,开展亲情帮教、社会帮教和关爱帮扶,使他们能够体会到家庭和亲情的温暖,体会到党委政府和全社会对他们的关爱,提高矫治改造效果,营造良好关爱氛围。厦门探索创新对问题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帮教、关爱的新模式,在全市173个精神文明建设创新项目激烈角逐中脱颖而出,名列第四。泉州市对涉罪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进行探索,创建了未成年人帮教基地、非羁押诉讼帮教基地、未成年人帮教中心等10种法制关爱、教育新模式,大大促进涉罪未成年人自觉改造矫正,告别过去,重树人生,得到顾秀莲主任和最高法、最高检主要领导充分肯定。三明市积极探索“政法一条龙”和“社会一条龙”相结合的一体化帮教机制,把法制教育、法制关爱,贯穿到防、侦、捕、诉、判、监、矫、帮各个环节,教育转化挽救了一大批失足青少年,避免他们重新犯罪,此项经验在全省推广。
四、把落脚点放在追求普法实效上。
经过大力推动、扎实工作,全省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取得明显实效,特别是创建“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和“零犯罪学校”的地方成绩更为显著,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形成了一支浩浩荡荡的百万青少年普法大军;二是涌现出一大批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先进典型和工作品牌;三是关爱、教育、转化了一大批“五失”青少年;四是开创了一批帮教青少年的基地和模式;五是收获了一组令人欣喜的青少年普法教育成果数字。这里仅举莆田市普法教育三组数据,是取得显著成效的有力佐证:一是全市在校中学生法制教育普及率逐年明显提高,2014年50%、2015年70%、2016年90%以上。二是全市未成年人的犯罪率是逐年明显下降,据市法院统计,2014年全市未成年人犯罪已判决生效的273人,2015年226人、2016年119人,尤其是2016年全市在校中学生的犯罪人数仅有2人。三是全市“零犯罪学校”明显增加。2013年“零犯罪中学”为86.2%,2014年94.16%,2015年为96.1%,2016年为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