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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补充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http://www.zgggw.gov.cn/  2016年05月13日  来源: 中国关工委
摘要: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中国关工委办公室2016年度补充招录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面试确认
请入围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5月16日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发送电子邮件到cycczhc@163.com,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中国关工委办公室2016年度补充招录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入围面试的考生于2016516日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发送电子邮件到cycczhc@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确认参加(或放弃)中国关工委办公室××职位面试”。如确认参加面试,发送确认邮件时,请将填写完整的基本情况表电子版(表上请粘贴报名时的电子照片,内容控制在1页)以附件形式一并发送。基本情况表请在附件下载。

二、面试安排

面试安排在2016520日,上午9:00开始面试,请务必提前50分钟(即8:10前)到达候考室。8:3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确定。  

候考地点:中国关工委办公室6618室。

三、面试时所需提供的材料

我单位在面试当天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请考生面试当天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三)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其他与岗位相关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与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
 
(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面试考生须确保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保证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准确。与报考条件不符、报考信息或有关材料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人员名单
   520日面试人员名单(5人)

序号

准考证号

考生姓名

1

170111861124

张莉明

2

965111762121

李梦漪

3

139132220102

 

4

139137342305

 

5

965111742402

刘宗顺

520日面试职位及入围面试分数线

职位代码

职位名称

招考人数

入围面试分数线

0401167201

秘书处主任科员

及以下

1

129.8

五、体检和考察安排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照录用计划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综合成绩计算
: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体检内容和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考察阶段,将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将不予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
010-65126160    传真:010-65126160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25
   
乘车路线:
乘坐101109112140路东四路口东下车,地铁五号线、六号线东四站下车,行至东四路口向东100米。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中国关工委办公室考试录用公务员基本情况表

    2.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3.待业证明(样式)

                           中国关工委办公室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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