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是实证中华5000年文明史的“良渚文化”发源地。余杭的法治思维源远流长,良渚遗址考古发掘大量精美玉器,是余杭先民对“君子如玉”规矩意识的崇敬。近代,余杭发生的清末四大奇案之一“杨乃武与小白菜案”,是余杭人追求法治的一曲悲歌。进入新时代,余杭在全国首创法治量化评估工作,2008年率先在中国内地发布区域法治指数,余杭法治建设相关经验多次载入《中国法治发展报告》蓝皮书,2014年获得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余杭更成为名副其实的全国法治建设“高地”。
余杭区位于杭嘉湖平原的南端,从东、北、西三面拱卫杭州中心城区,总面积1228平方公里,2016年财政总收入突破400亿,综合实力位居全国中小城市百强区第7位。余杭历史沉淀深厚,孕育了近代民主革命家思想家国学大师章太炎;余杭经济充满活力,阿里巴巴“梦想小镇”众创空间等互联网新经济都集聚在此。经济高速发展,也给余杭的社会治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作为一个拥有户籍人口98万,流动人口158万的大区,余杭的法治建设任重道远。
近年来,余杭区关工委紧盯青少年普法教育目标人群,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为载体,积极创建“零犯罪学校”和“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努力营造风清气朗的青少年普法教育空间,以小手拉大手,带动整个家庭以及全社会法治素质的进一步提升。
一、三力齐抓,完善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格局。
(一)领导联系,重视给力。余杭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创建”工作,专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牵头挂帅,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副区长和区关工委主任担任副组长,区关工委作为负责创建日常工作的协调机构,落实专人、按照“项目化、实体化、责任化”落实工作。为确保活动扎实推进,区“两办”专门下发《余杭区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暨创建“零犯罪学校”和“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工作实施意见》; 区委主要领导专题听取工作汇报,区分管领导亲自联系、督办相关工作,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落实专项创建经费200多万元。领导的重视给力,给全区“创建”活动提供了重要的政治经济保障。
(二)部门联动,各方合力。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好具体工作。区关工委发挥面上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区综治办将普法教育活动和“创建”工作纳入全区社会综治目标考核体系,推动责任单位将工作落实到位;区教育局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组织法律知识竞赛、征文比赛、主题班会、实践体验等活动,并在全区十所学校开展“零犯罪学校”创建;区法院发挥好少年法庭的独特优势,组织各学校开展法庭开放日、庭审观摩、优秀模拟法庭评选等活动;区检察院依法维护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做好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的帮教等工作;区司法局发挥好法制副校长和法治宣讲团作用,深入学校、村(社区)开展法律知识宣传,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区公安分局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宣传部门和相关媒体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区文明办、区财政局、团区委、区妇联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支持创建工作。全区形成了部门联动、各方合力的创建氛围。
(三)三级联创,措施得力。全区通过“零犯罪学校”、“零犯罪社区(村)”和“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三级联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普法教育网络。一是创建“零犯罪学校”,使普法教育融入班级。主要通过推广“零犯罪学校”——仓前中学的“八个一”经验:即选配一名法制宣传委员、一次法制宣传委员专题培训、人手一本《中学生学法小手册》、每月一期法制宣传小报、一次法制专题讲座、一次法治参观学习、一次法律知识竞赛、一次法制征文(演讲比赛)活动。二是创建“零犯罪社区(村)”,使普法教育融入家庭。通过“五好文明家庭”评选,大力弘扬家庭美德、社会公德,传播正能量。关注弱势群体,特别是摸清辖区内单亲家庭、离异家庭等特殊家庭子女情况,将村(社区)的老党员、老村干部、老致富能手、老村医、老组长等“五老”动员起来,参与帮教、感化、挽救重点青少年,为他们生活上解困、学习上帮助、行为上纠偏、就业上扶持。同时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的社区(村)“挂星”活动,对三年以上无犯罪社区分别给予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称号。三是创建“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普法教育融入社会。“创建”活动期间,积极在全社会营造普法教育浓厚宣传氛围,在余杭电视台、报社、电台等媒体分别开设《学法看法》、《情与法》、《小米说法》等宣传栏目,在《余杭法治网》、《法治余杭简报》等开设专题,并在《余杭发布》、《天天看余杭》、《余杭晨报》公众微信号、微博等新媒体开设宣传通道;对十所创建“零犯罪学校”特色经验做法组织专题集中宣传。还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治宣传月”,组织开展大型广场法律咨询、文艺汇演等系列宣传活动,以大型户外法治广告牌、横幅标语、公益宣传片、图板展示等宣传途径和形式,在全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三个同步”,创新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举措。
余杭区青少年普法教育及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已走过了十个年头,多年实践中摸索出了六个层面“三个同步”教育管理法,构建全方位推进、全领域覆盖普法教育网。
(一)一般层面和特殊层面实行“同步管理”。
“一般层面”是指针对广大在校学生的普法教育。一是抓牢课堂教育阵地。充分发挥课堂教育在青少年普法教育中的主阵地作用,做到学校法治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经费“五落实”,确保所有在校学生都能接受课堂法治教育。二是拓展法治教育阵地。依托浙江省戒毒所、浙江省未管所、余杭区看守所、消防大队、法院少年庭、反邪教基地、禁毒教育基地等完善青少年校外法治教育阵地建设,投资50万元新建余杭区长乐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三是抓好活动载体创新。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为统领,结合省市“法在心中”等教育主题,以课外实践活动、法治情景剧、学生社团、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专题讲座、校园广播、校园网及微信平台等形式开展法治教育,不断扩大学生的法律知识面,激发学生学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树立遵纪守法意识。
“特殊层面”是针对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做好关爱帮教。一是划分“ABCD”四类群体:将28周岁以下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群体划分ABCD四类群体。A类,指因不良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在校学生;B类,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已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对其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的青少年;C类,指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青少年;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免除刑事处罚的未成年被告人;D类,指因犯罪被判刑的青少年。根据类别不同,开展不同的教育帮教措施。二是规范帮教工作法。针对A类,学校老师通过谈心谈话、主题班会、学业辅导、社会实践、家庭走访等形式,促进学生思想品德和学习行为的转化。针对BCD类,具体做好七个方面工作:1、家庭、工作、生活、学校基本情况“四知”;2、每月开展定期走访谈话;3、每月开展思想教育、法治教育、公益劳动、技能培训等活动;4、记录帮教工作台账;5、建立帮教对象及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遇到实际困难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6、每年进行一次分析评估;7、帮助联系就业。三是纳入村(社区)网格化管理。余杭区依托社会治理大联动平台,将村(社区)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成为单元网格,每个网格设置一名网格长,整合各种社会资源,为网格内群众提供就近就地的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有效提高综合服务和管理水平。将B、C、D三类青少年纳入村(社区)网格统一管理,由1名网格长、1名民警、1名家长、1名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网格长担任组长,与帮教对象进行“四对一”结对。
(二)校内层面和校外层面实行“同步教育”。
校内层面:一是举办主题读书活动。配发《代号12348》普法教育动画光盘、青少年普法教育挂图和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做到中小学校全覆盖。组织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主题读书活动,结合普法演讲、辩论、作文、书画和青少年维权岗等中小学生体验活动,开展法治教育。二是开展全区中小学生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参赛人数近13万,覆盖率达80%以上,评选出区级及以上先进集体18家、先进个人400余名。三是组织“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举办“模拟法庭”庭审,让学生自行筹备模拟法庭各环节,了解审理程序所包含的法律知识和意义,体会法律的神圣,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及法制观念,评选出10所学校为“优秀模拟法庭”。
校外层面:通过建立“五老关爱未成年人服务中心”专业化帮教组织,对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开展关爱帮教。服务中心是经区民政局批准成立的民办非企业社会组织,聘请全区“五老”志愿者,像医生对待病人,老师对待学生,父母对待子女一样的对未成年人开展关爱帮教,使青少年法治教育更具个性和柔情。如未成年人俞某,父母离异,父亲疏于管教,性格孤僻,沉迷游戏,同时身患肺结核、多发性肿瘤,因延误救治,多个器官出现衰竭,随时可能引发生命危险,经“五老”志愿者及时发现并积极就医,最终重获健康,经过不断开导关爱,帮助联系就业,让他重树信心,开启人生新的一页。目前,全区共选聘有63名“五老志愿者”,每年对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开展结对帮教,取得较好效果,获得社会肯定和好评。
(三)本地层面和外地层面实行“同步预防”。
余杭区践行教育公平理念,让不论本地人还是外来人的子女,都享受到公平的普法教育机会。一是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发挥“五老讲师团”作用,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在全区开展思想道德主题教育活动,每年开展宣讲100余场,受教育青少年达3万人次。二是举办“快乐假日学校”。利用村(社区)现有场所,动员各方面志愿者,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小候鸟”、残疾人家庭子女、低保家庭子女为主,在暑期开展法制教育、作业辅导、兴趣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公益活动,开展防火、防电、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全区每年免费举办150多所“快乐假日学校”,有近5000名学生参加活动。三是提升出租房管理,加强流动人口安全教育。2016年杭州举办G20峰会期间,余杭区通过加强出租房安全管理举措,实行实名登记、门禁系统安装、群租房排查、“饭后一小时平安故事会宣讲”等举措,将外来人口进行规范化管理,可防可控,在外来人口中普及法律知识和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三、三个成效,形成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机制。
通过扎实有效开展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目前,全区青少年犯罪人数呈明显下降趋势,全区未发生重大的青少年群体性安全责任事故,充分体现了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
(一)“一升一降”,凸显普法教育成效。全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提升。通过参加普法教育活动,青少年学到了法律知识,培养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在法律征文活动中,学生将所学的法律知识联系实际,写出内容丰富的心得体会。全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提升。全区青少年犯罪人数明显下降。根据司法部门提供的数据,在创建期间,10所创建“零犯罪学校”的学校在校学生未出现犯罪现象,未发生重大的青少年群体性安全责任事故。
2014年~2017年4月,全区青少年刑事案件犯罪人数统计:
年份 类型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1~4月 |
28周岁以下青少年犯罪人数(包括外地青少年) | 1096 | 973 | 720 | 195 |
全区未成年人犯罪人数 (包括外地未成年人) | 111 | 80 | 45 | 12 |
(二)“一校一品”,打造普法教育亮点。在创建活动过程中,各所学校纷纷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普法教育活动,特色鲜明,效果明显。临平一中成立全区首个“法治课堂”,建立家庭、学校、社区、司法教育和思想品德课、心理教育课、校本拓展课“四教三课网联式”普法教育机制;闲林职高开展“正其行、清其心、和其性、雅其形”法治教育。临平五中开展“分时、定时、随时、定主题、定时间、定内容、定形式的“三时四定”点面式普法教育;塘栖二中成立“普法天平社”社团,这些品牌成为学校的青少年普法教育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
(三)“一体系一机制”,构建普法教育常态。青少年普法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2007年,余杭区委区政府依托《余杭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体系》,建立了组织、信息、教育、服务、预防、矫治、责任等七大体系顶层设计,明确二十三家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形成了“党政领导、部门配合、学校实施、社会参与”四位一体的工作格局。这个体系可以说是全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的顶层设计。通过创建活动,这个体系不断完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共同努力、协调配合,形成全区普法教育工作合力。创建期间,余杭区普法教育又建立了完善的体制机制:如建立月度联席会议分析制度、季度工作汇报制度、督查检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将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和入网格开展帮教工作,列入全区年度平安建设和综治目标管理考核。一个体系,一套机制,让全区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持续深入人心,确保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长效化管理,真正巩固创建工作成果。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青少年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我们要扎实推进、力求突破,让法律深深铭刻在全区每一位青少年的内心,让法治成为全区每一位青少年的信仰,在余杭这片乐土上,继承和发扬与生俱来的“法治因子”,续写余杭“富而美”、“安而康”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