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彬老人,是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桃花潭镇查济古民居旅游景区关工委副主任,现年84岁。葛老十余年来,不顾年事渐高,坚持自学法律知识,自编法制宣传墙报,风雨无阻,宣传法律,调解纠纷,十年如一日义务普法,得到乡亲们的广泛赞誉,谱写了一位乡村普法人无私奉献、余晖尽洒普法路的执着和真情。
一、为促和谐 踏上了义务普法之路
宣城市泾县桃花潭镇查济村是我国保存完好的徽派古村落之一,是著名的古民居旅游景区。十余年前,该村村民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村民经常闹矛盾,葛彬老人感到,人文环境不好会给村子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因此,他暗下决心,一定要让广大村民都懂得法律知识,提高村民的素质,有了一个和谐守法的环境,这样游客就会更多了,来投资的人也就会更多了。如此朴素的想法,良好的愿望,让66岁的老人从此坚定地走上了漫漫义务普法之路。
二、自办墙报 为村民送来法律知识
为满足广大村民对法律的需求,葛彬老人在村口主要交通要道最醒目的位置办起了法制宣传墙报,让广大村民耳濡目染地接受法律知识。刚开始,墙报的内容多是来自村里订阅的《安徽法制报》,为了更多地收集材料,葛彬老人抽时间自费到县城的一些机关单位借阅报刊杂志,有时候还自费购买一些刊载有法律知识的报纸杂志,想方设法丰富墙报的内容,增强墙报的可读性和趣味性。收集资料以后,葛彬老人就用毛笔,把自己选好的内容,认认真真地写在白纸上,然后张贴到宣传栏,每月一期,从未间断。十余年来,葛彬老人保存着每一期墙报的底稿,每年装订成册,墙报内容都是与广大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墙报形式都是广大村民所喜闻乐见。受到广大村民好评和尊重,村里村民经常请葛彬老人调解一些小的纠纷,村民有不懂的法律问题,也都会来找葛彬老人咨询。
三、风雨无阻 十余载情洒普法路
十余年来,葛彬老人的法制宣传墙报已经刊出202期,成为村民接受法制教育的重要园地,被村里聘为义务法制宣传员。一架出墙报用的小木梯,陪伴着葛彬老人走过了十余载岁月,默默记载着普法路上的酸甜苦辣。对葛彬老人来说,现在制作法制墙报这项义务普法活动,已经不仅仅是个人的兴趣和热情了,更是一种神圣的责任。
由于葛彬老人事迹突出,2004年,宣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葛彬老人首届“遵纪守法好公民”光荣称号;2011年葛彬老人被中宣部、司法部授予“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模范”光荣称号;2013年入选“感动江淮志愿服务优秀典型”;2014年被安徽省司法厅评为“2013安徽司法行政年度榜样人物”荣誉称号;2017年入选2016年度“感动宣城”十佳人物、入选5月助人为乐“中国好人”。作为法的使者,作为默默耕耘的乡村普法人,凭着对普法事业的执着和热爱,把自己的晚年全部奉献给了普法事业。葛彬老人为百姓排忧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担责,为普法事业洒下了辛勤的汗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