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此全国家庭教育周,福建省厦门市关工委与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妇联于5月14日在市中级法院共同签订《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合作框架协议》。市关工委副主任陈佳鹏,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志远,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曾文生,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陈超英分别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
签约之后,与会人员进行了座谈讨论。签约各方领导分别代表签约单位作了发言。市中级法院李志远副院长指出,家庭教育指导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程,不能“一阵风”“走过场”。我们要以协议为框架,利用联席会议实现信息共享,定期互通工作进展,共同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以实践探索助力立法完善;要加强专业队伍建设,通过培训、研讨、案例分析等方式,提升家庭教育指导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要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传播科学家庭教育理念,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围。市检察院曾文生副检察长指出,今天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打通了案件办理与案外延伸的通道,让司法保护、政府保护、社会保护助力家庭保护进一步落到实处。他要求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要以此次协议会签为起点,协同相关单位促进依法带娃、科学带娃,让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开展始于法律的刻度,温暖心灵的深处,督促司法保护的实践与家庭教育指导的专业力量深度融合。市妇联陈超英副主席认为,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我市家庭教育工作进入“法治保障、部门协同、创新赋能”的新阶段。市妇联将以此次合作为契机,持续发挥自身优势,深化协作,落实协议,进一步提升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水平,让每一个家庭都成为孩子成长的沃土、社会和谐的基石!
陈佳鹏副主任在讲话中,首先代表市关工委主任、市委原副书记陈秋雄向长期以来高度重视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法院、检察院、妇联等政法机关和群团组织表示衷心的感谢;他说,市关工委始终将关心下一代工作这个职责紧紧抓在手中,这次四家单位合作平台的搭建,陈秋雄主任专门召开关工委主任会议,听取合作框架协议的报告,专题研究我市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我市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探索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违法违纪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教育、感化与引导等具体措施,切实强化家庭教育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共同为构建健康文明和谐的家庭教育环境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陈佳鹏副主任指出,第五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来,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妇联等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关心下一代普法教育工作中,今天签订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合作框架协议,不仅建立了我市有关机关参与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也进一步推动了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家庭教育有机有效融合,希望全市各级关工委和“五老”志愿者拓展关心关注面,为全面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倾情倾力,打造“厦门模式”。
市关工委副秘书长、法制教育专委会主任刘友国,市关工委副秘书长许界群以及签约单位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席了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