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党委、政府让我们享受到这么好的扶贫政策,我的娃儿总算能安心上学了。”家住思陇镇黄冠村委大黄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黄之章握着该村第一书记黄瑞勇的手激动地说。黄之章的儿子黄宗宝在宾阳高中读书,由于家庭贫困,一度想辍学回家。根据党委、政府的扶贫政策,黄宗宝获得了每学年4500元的教育资助,大大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也重振了他继续努力学习的信心。
2017年以来,宾阳县在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纳入资助范围并给予最高档次资助的基础上,在广西率先实现对非寄宿建档立卡贫困户小学生资助全覆盖和提高贫困户高中生资助标准,进一步扩大资助范围,惠及更多贫困家庭学生。在贫困户小学生资助方面,中央、自治区对非寄宿制建档立卡贫困小学生无专项生活费补助,为此,宾阳县设立“宾阳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小学生资助项目”,与南宁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特别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项目同标准、同实施,每生每年1000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负担,每年约需300万元,惠及贫困学生3700多人。
同时,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高中生资助标准至每生每学年4500元,超出上级资助标准(3500元)部分的资金由县财政补足,贫困户高中生可享受到更多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