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关工委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第一,坚持高点站位、深学细悟,让《意见》学习“动”起来。市关工委及时召开主任常务会议,认真学习《意见》全文,部署安排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一是举办全市关工委主任学习会,10个区县(市)、高新区和市教育局的关工委主任在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二是召开市关工委领导成员全体会议,传达学习《意见》精神,提出贯彻落实要求。三是召开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就《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进行再动员和再部署。同时,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在市关工委的示范带领下,全市各级关工委纷纷组织召开办公会、学习会、座谈会等传达学习《意见》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第二、坚持创新形式、扩大影响,让《意见》宣传“活”起来。我们高度重视《意见》的宣传工作,采用多种形式,力争形成合力。首先是向党委政府汇报好。市关工委及时向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和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汇报《意见》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及新形势下关工委建设需要解决的问题,得到了两位领导的大力支持;海曙区、镇海区等地关工委积极向区委主要领导汇报,区委书记和组织部长就贯彻落实好《意见》精神分别提出要求。其次是向广大“五老”和青少年宣讲好。各级关工委组织“五老”骨干宣讲团,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学校,进行分众化、互动化的宣讲,受到了广大“五老”和青少年的热烈欢迎。再次是将各类宣传媒介运用好。主动加强与市级主流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对《意见》精神进行全方位宣传;同时发挥关工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同频共振作用,大力宣传学习贯彻动态,营造全市上下同学、共悟、力行的浓厚氛围。
第三、坚持对标对表、落细落小,让《意见》贯彻“实”起来。我们将《意见》作为推进关心下一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一是根据“地方各级关工委主任由地方党委决定”的要求,结合换届年人员变动大的实际,报请市委组织部就市关工委领导成员名单进行发文。二是对照《意见》新规定和新要求,对之前基本定稿的《宁波市关工委“十四五”发展规划》进行逐条修改和补充,并在《2022年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要点》中就《意见》贯彻落实进行再部署。三是高度重视《意见》的学习培训工作,拟定6月份举办全市关工委系统骨干培训班。四是制定大调研方案,计划3月份深入各区县(市)关工委、驻甬高校关工委和企业关工委进行调研,推动《意见》各项要求落地见效。
2019年11月,宁波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现在来看,这与《意见》精神是高度契合的。两年多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在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不断推进“四化型”工作模式和“关工委+协会+工作团队”工作体制,“五老”骨干团队近千支,“五老”骨干约2.3万人,全市10个区(县市)协会3A级以上达8家;2019年以来,全市协会共签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和公益创投项目128个,获得项目金700多万元,形成了“五老”关爱服务青少年七大服务体系。每年举办“假日学校”1200余所,6万余名青少年参加学习和活动。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国关工委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学深悟透落实《意见》精神,推动新时代关工委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建好建强关工委组织体系。坚持党建引领,优化完善村(社区)基层组织网络建设,积极探索区域化联动设置;有序推进机关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关工委建设,推动在产业园区、特色小镇、商务楼宇等新兴领域建立健全关工委组织;深入开展“五好”基层关工委创建活动,确保2025年全市“五好”关工委达标率达到80%以上。二是着力改革创新,推进关爱服务能力现代化。全面深入推进“四化型”工作模式,打造具有宁波特色的“‘五老’关爱”工程,进一步完善社团化管理的组织体制、项目化运行的工作模式、专业化服务的工作机制,教育帮助青少年成长成才。三是增强保障力度,提升“五老”队伍能力水平。动员更多年龄较轻、有一定专业特长的老同志参加关工委工作。分类、分层次加强“五老”培训力度,加大“五老”先进事迹挖掘和先进典型宣传,对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五老”给予关怀帮助和适当工作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