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老干部局、省总工会、省科协、省教育厅、省民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更好发挥“五老”作用 推进关心下一代事业发展的通知》。现将两个文件印发,供各地参阅。
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办字(2015)107号
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
的通知
各市(州)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及部门,省军区、武警总队,中央在甘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省委办发〔2009〕88号,以下简称《意见》),为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具体实践中也还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工作力量不到位、工作条件有待改善等问题。2015年11月5日,省委常委会听取了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汇报,并对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支持各级关工委明确要求。为推动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意见》精神贯彻落实到位,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是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以“五老”为主体,以教育培养下一代为目标的群众性工作组织,是党委政府培养教育青少年的参谋和助手,联系青少年的桥梁和纽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赋予了关心下一代工作史无前例的重要定位和使命,为今后工作指明了方向。省委第136次常委会议指出,我省关心下一代工作非常出色,成绩突出,在实践中创造了很多很有特色的成功经验,为推进甘肃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甘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离不开关心下一代工作继续发挥特殊重要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有责任大力支持和关心下一代工作,要自觉主动为关工委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良好的工作环境。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常委会议的要求,自觉把关心下一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从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高度,以战略眼光和战略思维,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不断增强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这项民心工程、固本工程传承好、发展好。
二、要进一步加强关工委组织建设。根据《意见》精神,按照“三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由在职党委常委、组织部长兼任关工委主任;离退休老领导担任常务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市州、县区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以及组织、宣传、老干局、文明办、教育、财政、人社、司法、文化、科技、民政、国资委、广电、工青妇等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或委员的“三结合”领导班子。根据需要及时调整、充实,不断优化班子成员的年龄和知识结构,建立进出有序、结构合理、领导坚强的班子队伍。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中小学校、企业关工委组织机构;完善省、市、县各级直属机关、群众团体、大专院校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工作网络。加强关工委办公室建设,配齐专职工作人员。建立和完善关工委各项工作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和完善,推进关工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要进一步发展壮大“五老”队伍。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为代表的广大老同志,是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主要力量。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关工委进一步发展壮大“五老”队伍,动员更多的面临到龄、热心关工委工作、有威望、身体健康的党政领导干部投身关心下一代工作。争取15%以上的老年人参与到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来,30%以上的离退休老同志加入骨干队伍中来。本着自愿就近、发挥所长、量力而行的原则,广泛组织“五老”担任优良传统报告员、校外辅导员、普法帮教员、文化科技知识传授员、家教辅导员、思想道德宣讲员、净化文化环境监督员、捐资助学协调员、脱贫致富帮扶员、心理卫生咨询员等“十大员”,开展相关工作和活动。要大力弘扬“五老”精神,尊重“五老”,爱护“五老”,学习“五老”,积极为“五老”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要进一步加强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关工委工作的领导,摆上重要位置,把握方向,制定政策,营造环境,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做到“四纳入”“四到位”“四统一”,即把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年终考核内容;思想认识到位、分管领导到位、组织协调到位、关心支持到位;做到与党委政府其他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统一表彰。同时,要将青少年成长发展工作纳入地方“十三五”规划,把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党建目标责任制,以党建工作的成效带动关工工作的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要经常听取关工委工作汇报,参加关工委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关心和支持关工委开展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政策支持和组织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指导相关部门配合支持关工委工作,为关工委和“五老”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校外辅导和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等工作创造必要条件。各地要统筹利用并发挥科技馆、图书馆、文化宫、博物馆、纪念馆、教育基地等各种教育资源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实现教育资源共享。按照《意见》要求,足额调配市州、县区关工委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专项活动经费,随着地方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关工委工作经费要逐年有所增加,积极改善关工委工作条件。同时,要立足各地实际,研究制定基层关工委工作经费保障办法。要重视关工委干部队伍建设,在生活上、工作条件上多关心,在政治上加大干部培养和使用的力度,鼓励他们安心本职工作,在岗位上锻炼成长成才。
五、抓好督促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对贯彻落实《意见》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认真总结回顾近年来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真正建立起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关心下一代工作新格局,全面推进我省关心下一代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2015年11月25日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文件 |
山东省总工会
山东省科协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民政厅
鲁老干〔2015〕9号
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重要指示精神 更好发挥“五老”作用
推进关心下一代事业发展的通知
各市党委组织部、宣传部、老干部局,各市总工会、科协、教育局、民政局:
8月25日至26日,纪念中国关工委成立25周年暨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会前,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祖国的未来属于下一代。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关工委成立25年来,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做了大量工作。希望同志们坚持服务青少年的正确方向,着力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引导青少年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支持和帮助青少年成长成才,团结和教育广大青少年听党话、跟党走。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是党和人民的宝贵财富,我们要弘扬‘五老’精神,尊重‘五老’,爱护‘五老’,学习‘五老’,重视发挥‘五老’作用,推动关心下一代事业更好发展。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关心和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支持更多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在时代的舞台上老有所为、发光发热。”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委领导同志批示精神,现就更好发挥“五老”作用,推进我省关心下一代事业健康发展、创新发展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支持“五老”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充分肯定关心下一代工作取得的成就,深刻阐述了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大意义,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青少年成长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五老”的亲切关怀,就进一步继承和发扬“五老”精神、推动关心下一代事业更好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做好新时期关心下一代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异康同志,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同志指出,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把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五老”的优势和作用,努力开创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新局面。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更加重视和关心关工委工作,支持更多的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推动关心下一代事业更好发展,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近年来,全省各级组织、宣传、老干部工作、教育、民政等部门和工会、科协组织积极配合关工委,认真组织和切实发挥“五老”优势和作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做了大量工作,受到社会各方面称赞,得到中国关工委和省委省政府肯定。其中,我省“党史国史教育”成为全国关工委系统的工作品牌。“五老”是党委和政府教育青少年的得力参谋和助手,是联系青少年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也是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主力军。尊重“五老”,就是尊重党的光荣历史;爱护“五老”,就是爱护党的宝贵财富;学习“五老”,就是学习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重视发挥“五老”作用,就是重视党的重要执政资源。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政治和战略高度,认真学习、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省委领导的批示要求,深刻认识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五老”具备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和亲情优势,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增强组织“五老”、支持“五老”、服务“五老”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如既往地把这项崇高事业抓紧抓好,使我省关心下一代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二、立足实际,注重实效,积极支持“五老”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更好发挥作用
“五老”曾经是党政领导干部的骨干、行业领域的精英、生产一线的典范,是从工作岗位退下来后老有所为的楷模。让有理想的人讲理想,让甘于奉献的人讲奉献,是最有说服力的。要立足实际、注重实效,积极动员和组织“五老”投身关心下一代事业。
(一)突出重点。一是组织“五老”开展思想道德教育。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组织“五老”在青少年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史国史教育和国情教育、优良传统教育,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二是引导“五老”参与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动员“五老”参与青少年弱势群体关爱济困活动和青少年安全保护工作,保障青少年享有生命健康权、受教育权和社会福利等权益。发动“五老”协助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净化校园周边文化环境、治安环境,为青少年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环境。三是组织“五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组织“五老”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普及《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引导青少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抵御社会不良风气。
(二)创新方式。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青少年的原则,组织“五老”骨干通过编写教育活动教材,成立宣讲团、报告团深入学校、社区等,面向青少年讲历史、讲传统,传思想、传精神。采取结对帮扶形式,发动“五老”对农村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失学辍学青少年等进行关爱救助。加强网络阵地建设,帮助“五老”用信息技术手段与青少年进行交流互动。邀请“五老”担任网吧义务监督员、义务交通岗、校车安全监督员、法制副校长、课外辅导员、法律辅导员、心理咨询员等,加强“五老”关爱工作团建设,使关心下一代工作扩大覆盖面、提升影响力。
(三)搭建载体。一是开展“党史国史教育”活动。发挥齐鲁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和革命红色教育资源优势,组织“五老”开展感恩教育、经典诵读、才艺培养“三项活动”,深入开展好党史国史教育。二是加强“四点半学校”建设。支持“五老”利用基层公共文化中心、基层党员活动阵地、科技教育基地和社区资源,创办“四点半学校”和校外活动辅导站等活动阵地,对青少年进行科普教育、思想道德教育等,解决青少年放学后失管、失教问题。三是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组织“五老”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青少年维权岗和“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和学校”等活动,引导“五老”积极融入“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五老”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支持“五老”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在思想上尊重、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舆论上支持“五老”,多关心他们身体健康,及时听取意见建议,切实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各类评先表彰要向“五老”倾斜,树立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提升工作覆盖面和实效。要落实好工作职责。组织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要配合各级关工委抓好组织建设,支持关工办做好“五老”队伍建设统筹协调工作,为“五老”开展工作提供服务保障。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加强对“五老”典型和“五老”精神的舆论宣传工作,指导关工委刊物和网站建设。民政部门要利用革命烈士陵园(纪念馆)、社区活动阵地等设施和现有救助政策,为“五老”开展青少年教育和关爱救助搭建平台。教育部门要加强校外教育辅导站建设,定期邀请“五老”到学校开展宣讲报告活动。工会组织和科协组织要利用“职工之家”、“职工书屋”、科技馆、科普基地、科普教材等为“五老”开展工作提供条件。
加强“五老”队伍建设。各级各部门要面向“五老”定期开展青少年心理、教育宣讲技能、历史文化知识、老年人健康等方面的指导培训,提高“五老”工作水平。要重视“五老”骨干的示范带动作用。要积极发展本部门本系统“五老”成员,做到摸清底数、实名登记。由省委老干部局、省关工办向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五老”颁发证书。
加强统筹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向关工委汇报履行各自职责、支持“五老”开展工作情况。要积极配合关工委开展调研活动,把握关心下一代和“五老”工作规律,共同解决普遍性问题。关工办要主动向各有关部门介绍“五老”工作情况,反映老同志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协调一致,做到组织联体、工作联席、资源联用、优势互补,支持“五老”更好发挥作用,努力营造关心下一代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氛围,为党的事业凝聚和增添正能量,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