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关工委副主任
杨一江
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切实做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的第一个省级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关工委成立于1984年,多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中国关工委的指导下,自治区关工委始终将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列为关工委工作的重点任务,取得了显著成绩,在第四届全国“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中被中国关工委等部门授予“先进单位”。现就近年来内蒙古关工委开展的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情况做简要汇报: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工作中
自治区关工委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融入爱国主义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帮助青少年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引导广大青少年遵纪守法、崇德向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广大青少年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二、多渠道、多途径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活动,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一)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和课堂主渠道作用,开展法治教育宣讲,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自治区关工委将法治教育与德育教育、安全教育、国防教育等内容有机结合,采用故事教学、情境模拟、案例研讨等具有互动性、参与性、体验性的多元化法治教育方法,培养青少年法治思维能力。结合创建“全国法治安全教育先进学校”“全国青少年法治安全教育先进乡村(社区)”“五老法治教育工作室”“少年法学院”等活动,推动法治教育进学校、进农村(牧区)、进社区、进家庭,丰富法治文化活动,全区参加“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活动的中小学、幼儿园、社区达到95%以上。
(二)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创新法治教育方式方法,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活动。
自治区关工委结合国家宪法日、国际禁毒日、全国消防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及学校开学仪式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广大青少年参加全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征文活动、“学法小公民”青少年法律知识答题、中学生模拟法庭辩论、青少年法治征文与漫画创作、法治主题演讲、校园法治教育情景剧等活动。去年,自治区关工委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活动,首场线上宣讲活动收看家长达到10万人,全区“家校社同心,携手助抗疫” 线上家庭教育巡讲活动,收看家长达50多万人。自治区关工委充分运用新媒体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提升活动的影响力。
(三)不断壮大青少年法治教育队伍,强化能力建设。
自治区关工委加强青少年普法小记者、家庭教育普法宣讲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五老”报告团、法律工作者、法治副校长、思政课教师的作用,推动法治教育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全区各级关工委邀请有专业特长和经验优势的“五老”开展线上“青少年法治教育专题讲座”118场次,每周联合各盟市关工委共同为当地家长师生举办一场家庭教育普法讲座,受众家长达80多万人。认真组织全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者、志愿者参加全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研修班和自治区关工委举办的专题培训班、报告会、研讨会,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理论研究。
建立以家庭为基础、以学校为主体、以社会为平台,努力构建“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围绕青少年在人际交往、人生规划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运用生动鲜活的案例,激发青少年内在动力,培养乐观自信的心态,学会正确面对挫折与困难,更好的投入到学习生活中。在关爱留守流动儿童、结对帮扶帮教、帮助问题少年、失足青少年思想转化等工作得到广泛赞誉。组织128家中小学校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创新研究》课题研究,取得了具有一定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全区2357所学校和2万多个基层关工委建立健全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和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纳入学校工作和创建“五好”基层关工委工作考核范畴。
内蒙古自治区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中国关工委的要求,与兄弟省市开展的工作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我们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顾主任讲话精神,聚焦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积极探索新思路,拓展新举措,认真做好“八五”普法规划和第五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工作,推动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