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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印发第五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http://www.zgggw.gov.cn/  2023年04月26日  来源: 浙江省关工委
摘要:4月19日,丽水市关工委、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团市委、市法学会等8家单位联合印发《丽水市第五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

4月19日,丽水市关工委、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团市委、市法学会等8家单位联合印发《丽水市第五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全市第五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任务举措。

《实施方案》指出,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上级关工委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和要求,进一步强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形成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格局,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自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丽水市关工委等8家单位决定,于2023年4月至2025年底联合开展第五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活动范围为全市各中小学校。

活动内容包括:一、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宣讲团等平台,向广大青少年阐释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青少年群体中入脑入心;向广大青少年讲明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引导广大青少年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自觉维护者、忠实践行者;向广大青少年讲清楚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绘就的法治浙江建设蓝图和取得的实践成果,引导青少年守好红色法治根脉,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开展与青少年成长成才密切相关的法律宣传活动。围绕青少年关心关注的法律问题,开展宪法、民法典等学习活动,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与青少年成长成才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五老’法治教育工作室”、青少年法治教育研讨会、“线上法治教育公开课”等形式,扎实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开展青少年法治关爱活动。结合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组织各级政法系统关工委“五老”参与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重点对失足失范、涉罪涉毒青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青少年,开展法律援助、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困难帮扶等关爱服务,帮助他们懂法、守法和用法。通过组织培训、学习交流等多种形式,提升开展青少年法治关爱活动的能力和水平。

四、开展青少年法治文化建设。充分运用丽水作为浙西南革命老区,红色教育资源特别丰富的优势,引导青少年传承红色法治文化基因,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支持和引导各级关工委“五老”担任法治副校长、校外法治辅导员,参与关心下一代教育基地、青少年维权岗、法治教育基地等建设,引导青少年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运用互联网等新媒体,线上线下培育一批青少年普法品牌,为营造浓厚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贡献力量。

《实施方案》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第五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由8家单位的分管领导组成,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各级关工委要把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程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主动承担起第五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牵头部门的相关职责。其他有关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要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宣传活动。挖掘推广各地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典型人物、先进事迹,及时准确地解读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件,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要加强监督指导。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不断创新。对在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学校和乡村(社区)要积极推荐“全国法治安全教育先进学校”“全国青少年法治安全教育先进乡村(社区)”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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