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宁波市关工委联合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宁波市“假日学校”建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假日学校”由我市基层首创,历经23年的建设,已遍布我市城乡,走向全省、全国,是被称为“学生开心、家长称心、社会放心”的一项民生工程。新时代宁波市“假日学校”建设工作要遵照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厅字〔2021〕46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甬党发〔2019〕70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假日学校”建设提质扩容,全面促进“假日学校”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意见》指出,“假日学校”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打造“六个之都”、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的总要求,以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青少年为办学宗旨,坚持育人为本,不断满足中小学生的成长需求及其家长节假日教育管理的需求,进一步发挥镇乡(街道)、村(社区)、学校、企业的作用,推进“假日学校”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意见》强调,“假日学校”建设工作要遵循三条基本原则。公益性的原则。坚持“假日学校”办学的无偿性,对自愿参加的学生免费入学,免费参加各类活动。基本性的原则。坚持以入“校”学生在学习、生活、安全上有保障为前提。根据“双减”政策和学生实际需求,开展各类教育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便利性的原则。以学校、村、社区、企业为依托,就近、就地办学,以方便未成年人入学。安排在学校举办的,做好与学校“托管班”的有效衔接。
《意见》强调,“假日学校”建设工作要坚持业已形成的基本办学要求。在组织模式上。“假日学校”由各地文明办统筹协调,关工委负责,教育局业务指导、支持配合,团委、妇联支持配合。在办学队伍上。“假日学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由志愿者担任,招聘工作由镇乡(街道)和村(社区)、企业负责,关工委做好协调工作。要积极动员“五老”、党政干部、在职教师、大学生志愿者、村(社区)工作者以及企事业单位职工等到“假日学校”参加教学和管理工作。根据“假日学校”对教学和管理人员的需要,关工委要落实好“五老”志愿者,确保每所“假日学校”有老同志参加经常性的教学管理;教育局要动员鼓励好在职教师,团委要落实好青年志愿者特别是大学生志愿者,共同推进“假日学校”的教学和管理工作。在办学场地上。“假日学校”的办学场地由承办单位根据便利性原则,辖区内有学校的,可设在学校;辖区内没有学校的,可设在村(社区)、企业的活动室等。教育系统各学校要根据“假日学校”的活动需要,积极提供场地,并做好配合工作。在办学时间上。“假日学校”分为常年性或季节性两类:常年性,就是在双休日、节假日、暑寒假期间办学;季节性,就是在暑寒假期间办学。由各地和各类企业自行决定办学形式、办学日期和活动时间。鼓励常年性办学和全日制办班。在经费保障上。按照“谁主办谁出资”的原则,建立办学经费保障机制。镇乡(街道)要把“假日学校”的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计划),村(社区)要积极拓展筹资渠道,保证“假日学校”活动的正常开展。鼓励企事业单位以冠名、结对共建等多种形式支持“假日学校”办学。关工委要设立专项经费和项目经费,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和项目化运行机制,支持“假日学校”提质扩面。
《意见》规定了“假日学校”的办学内容。一是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政策举措。认真实施传承红色基因工程,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筑牢理想信念之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和中华传统美德,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大手拉小手”“知孝理、讲孝德、践孝行”主题活动,广泛组织“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未成年人提高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二是开展法治教育和权益保护活动。持续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和青少年维权岗等活动,提高青少年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深化关爱助学工作,特别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给予特别关爱。三是开展学习辅导活动。督促引导学生完成学校布置的假期作业;辅导学生学习书法、美术、音乐、科技、非遗等知识,提高学生科学文化素养。四是开展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统筹各类教育资源,开展各具特色的体验教育、养成教育、劳动教育和文体活动。组织学生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红色寻访、红色研学、红色夏令营等活动;充分利用关心下一代校外教育阵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文化礼堂、乡村复兴少年宫等校外教育阵地,借助乡村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组织放映红色电影、教唱革命歌曲、编演文艺节目,开展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知识竞赛、阅读红色经典、体育运动、传统游戏等活动。组织开展“学雷锋”“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等志愿服务活动,参加“五水共治”、垃圾分类以及文明礼仪、敬老爱亲、美化环境、奉献爱心等活动,强化教育引导,注重实践养成。五是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活动。“假日学校”每年的第一堂课要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包括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救护逃生技术、防溺水等方面的知识。认真实施“阳光心灵”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进“假日学校”活动,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和青春期健康教育。
《意见》强调,要办好“假日学校”必须加强组织领导。要积极争取区(县、市)党委、政府把“假日学校”建设列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事工程,对“假日学校”的组织领导、办学宗旨、办学体制、队伍建设、办学场地及经费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建立由文明办、关工委、教育局、共青团、妇联等单位组成的“假日学校”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规范,推动“假日学校”与学校“托管班”“亲青课堂”有机结合。各地文明办要加强统筹,把“假日学校”建设工作作为创建文明村镇的重要内容,融入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文化礼堂、复兴少年宫等工作。要有效发挥志愿者信息库的作用,推出能承担“假日学校”教学的课程菜单,助力“假日学校”建设。各级关工委要发挥主动性,做好谋划、指导、督促、激励、宣传等工作,并把“假日学校”建设作为基层关工委创先争优的重要内容。各地教育局要加强与关工委的联系,着力做好落实“双减”政策宣传工作,特别是“托管”服务和学校校舍的落实工作,鼓励在职教师,特别是年轻教师参与“假日学校”的教学和管理,作为在职教师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共青团、妇联等相关部门要积极协同和参与。必须完善保障机制。要建立人、财、物保障机制,努力使“假日学校”办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假日学校”管理体系建设,镇乡(街道)建立“假日学校”建设领导小组或总校班子,村、社区、企业建立由包括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校务委员会,具体实施“假日学校”的教学和管理工作。加强“假日学校”运行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假日学校”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工作计划、志愿者招募、课程安排、安全保障、财务管理、总结表彰等制度,保证“假日学校”规范、安全、高效、健康运行。加强“假日学校”课本体系建设,探索编印突出乡土特色的“假日学校”教材,不断提高“假日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必须确保办学安全。牢固树立“安全重于天”的安全意识,始终绷紧安全办校这根弦。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确立专人负责制,重点做好防暑、食品安全、学生接送安全、活动安全等的预案设计和落实工作,努力消除安全隐患。要着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稳慎举办“假日学校”,积极发挥电子云、数字化等技术,举办线上“假日学校”或线上课堂,确保“假日学校”办学活动正常安全有序。鼓励为参加“假日学校”的志愿者和学生办理有关保险。
《意见》还发布了宁波市新时代“假日学校”示范工作标准。设立三级指标,一级指标有五个方面:目标管理、组织建设、办学保障、教学管理、办学成效。二级指标有16条,三级指标有50条具体的评价标准,并赋予不同相应的分值,满分100分,获得80分的,为宁波市新时代示范“假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