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为督促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更好履行家庭教育职责,1月4日上午,由区检察院牵头,区关工委和区妇联联手在通州区人民检察院举行“促进家庭教育,检爱护航成长——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暨首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会。区关工委副主任何惠英、副秘书长刘秀菊到会并作重要发言。
会议通过观摩家庭教育指导现场,对未成年人父母依法训诫并制发“督促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同时,通州区检察院、区关工委和区妇联等相关单位共同探索家庭教育指导“副中心模式”。
在分会场,检察官对王某父母进行训诫和教育。通州分局办案民警、司法社工、家庭教育指导师、区妇联、区关工委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从不同角度对未成年人的家长和隔代家长进行了训诫,进行了法制教育。
区关工委副秘书长刘秀菊发言: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应该担负起教育后代的责任。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迈好人生的第一个台阶。希望家长承担起对自己子女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在主会场,与会领导一起观看了分会场教育指导的全过程并进行点评交流。
何惠英主任在发言中指出,案例不仅反映出家庭教育的缺失对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影响巨大,反映出父母的以身作则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非常重要。同时,案例还反映出一些人的法制观念淡薄,规则意识缺失,以致受骗上当,必须要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治观念。法制教育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这就需要我们这些法律实施的责任主体,共同担起法定责任,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尽力。
通过这次专题教育活动的成功举办,区关工委将与区检察院、区妇联等单位加强携手,合力抓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协同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化建设,为实现共育下一代发挥最大优势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