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法护成长”法院开放日活动及少年法庭揭牌仪式。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开红和市关工委副主任陈佳鹏共同为市中级法院少年法庭揭牌。市中级法院、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等6家单位签署了“法护成长”少年司法工作合作框架协议。
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志远介绍了厦门法院关于少年司法保护的情况,并宣读市中级法院设立“少年法院”的决定。市中级法院少年庭由刑一庭、民一庭、行政庭、执行局专门合议或审判组、工作组共同组成,专司涉未成年人案件。“法护成长”少年司法工作合作框架协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少年司法工作重要意义;加强互助协作,构建“法护成长”少年司法工作格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合作框架协议落地落实。为了落实合作协议,加强各方之间的工作联系和沟通协调,还专门建立“法护成长”少年司法工作领导小组及联席会议办公室。
近年来,全市法院积极探索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改革,持续深化审判团队和审判专业化建设,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人违法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通过妥善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依法维护未成年人民事权益等方式,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涉少审判力量;贯彻落实涉少审判制度,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完善家事审判辅助介入机制,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以“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加大普法力度;着力深化联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有效合力;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升少年审判工作水平。
由市中级法院牵头,市关工委等有关单位将积极参与“法护成长”少年司法工作,全面落实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以全市法院少年法庭揭牌为少年司法保护新的启航点,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成才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
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廖惠敏主持揭牌仪式。市教育局副局长吴亿年、市司法局副局长石德明、团市委副书记王舜钦、市妇联副主席陈艺萍、市关工委副秘书长黄平南等领导共同出席揭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