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启动第五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来,省委政法委和省关工委共同牵头领导,在认真总结借鉴前四届活动的成功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扬长补短、有的放矢、注重实效、创新推进,引领教育活动转型升级,取得扎实成效。
第五届活动启动仪式
一、着力创新领导体制,打开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新局面
为了提升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省领领导小组着力创新领导体制和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各主办单位的积极性和优势,找准工作的着力点,更好地营造全社会关心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氛围,有效提高辽宁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水平。
(一)创新活动组织体系,把强化领导落到实处
第五届活动启动后,时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天敏专程到省关工委调研,了解情况,听取建议,共商落实,当即确定了辽宁省实行政法委、关工委双牵头的领导体制,主办 单位增加教育厅的组织架构,形成以“双牵头”抓总,八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为第五届活动高起点开局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证。 在省领导小组带动下,各地抢抓机遇、广开思路。本溪市是全国普法依法治市发源地,青少年普法以及政法系统关工委工作起步早、做得好。在省活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基础上,本溪市吸纳市公安局为主办单位,增加市教育局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单位,在市、县两级全面实行“双牵头”“三组长”“九部门”的体制和工作机制。公安系统的加入,在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全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成效更加显著,得到中国关工委主任顾秀莲专门鼓励批示。2023年9月,省领导小组在本溪市召开辽宁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现场会,组织辽宁省代表现场学习观摩本溪经验做法。
本溪现场会本溪现场
会后,各地活动领导小组认真学习、主动作为,积极抓落实。辽阳市还增加妇联为主办单位。锦州市在完善领导体制的基础上,基本实现市县两级政法部门政治部主任兼任政法部门关工委主任,使教育活动呈现真抓实干、创新发展的良好态势。截至目前,抚顺、本溪、丹东、锦州、阜新、辽阳、朝阳、盘锦8个市实行“三组长”“九部门”领导体制。到 2025 年本届活动结束前,将在辽宁省实现学习落实本溪经验全覆盖,真正把强化组织领导落到实处。
(二)创新工作机制,把齐抓共管落到实处
在省委政法委的全力支持下,活动纳入辽宁省“八五”普法规划重要内容和平安辽宁建设工作重要内容,明确职责分工,把活动内容和任务列入各主办单位年度工作清单,形成分工不分家,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格局。省领导小组专门制定并落实了主办单位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协商谋划研究工作。及时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辽宁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动员和工作部署会。辽宁省各级领导小组压实各单位责任,通过《通报》《参阅件》《工作简报》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横向交流平台,分享各地各部门开展活动特色工作,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进展。
第五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研修班
2023年5月,省领导小组举办第五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研修班,省委政法委、省关工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 教育厅、省司法厅、省法学会共同参与授课,以全新形式培训普法“五老”骨干和在职干部100人,进一步凸显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24年6月,省领导小组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辽宁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会,会议精神直达县区,要求部署落到最基层,工作成效立竿见影。
2024年6月5日召开辽宁省活动视频推进会
两年来,领导小组协调八家成员单位组成联合调研组,先后深入鞍山、盘锦、本溪、锦州、朝阳、阜新、营口、辽阳等地进行专项调研,摸清活动进展情况,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征求意见建议,研究深化举措,为强化活动指导、推动工作落实提供了有力支撑。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霍步刚对活动开展情况作出三次批示,充分肯定省领导小组创新工作机制做法,并要求辽宁省政法系统持续支持和配合关工委,共同做好辽宁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三)创新活动载体,把资源整合落到实处
辽宁省实行“双牵头”“九部门”的领导体制,将政法系 统的资源优势、教育系统的阵地优势和关工委、共青团组织青少年工作等成员单位优势有效整合起来,真正把青少年法治教育融入法治(乡村)建设、“平安校园”建设、少年法庭、未成年人检察等实际工作中去,切实履行对青少年群体“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责任和担当,推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省法院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部前端、治未病”,做深做实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治本工作,辽宁省三级法院持续围绕“辽法护蕾”专项行动要求,紧密融合少年审判与法治宣传教育。省检察院多措并举,大力推进辽宁省三级检察机关同步举办“检教同行,共护成长”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其他主办单位代表委员等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并建言献策。针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权益保护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多次与省关工委面对面沟通并共商应对措施。省教育厅结合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部署“宪法卫士”“宪法晨读”“网络风采展示”“有奖答题”等10项具体活动。团省委依托 12355 青少年服务台开展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拓展青少年协商代言渠道。省法学会会同几家主办单位将活动与“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相结合,围绕青少年关心关注的教育、健康、就业创业等问题,宣传与青少年成长成才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政法系统“五老”给孩子们上法治课
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现场
法治教育进课堂大连市指导各县区关工委牵头吸纳党政部门、驻区单位和企业组建关爱联盟,合力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锦州市联合法院、检察院、教育局、司法局、团市委在全市青少年中开展“法治教育年”活动,召开3次联席会议, 统筹各方资源,督促推进活动。营口市关工委与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成立了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与市司法局成立了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和青少年法律服务保护中心,与市卫健委联合成立了青少年心理服务中心,筑牢青少年法治教育和权益保护阵地。朝阳市领导小组与市妇联和安全局协同推进家庭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同时,各地宣传、财政、公安、妇联及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都给予活动大力支持,打造 更多青少年普法新载体,让活动进一步“潮”起来、“动” 起来、“实”起来,把资源整合落到实处。
二、创新教育理念,力争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效果最大化
针对社会形势给青少年带来的新需求新问题,辽宁省努力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正确面对社会的各种诱惑、诱导及伤害,不断增强对违法犯罪的辨别能力、预防能力和免疫能力,让青少年在健康向上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一)树立青少年普法教育新理念
法治宣传教育不仅是传授法律知识的过程,更是培养青少年法治思维和法治精神的过程。省领导小组坚持以培养法治精神为核心,强调青少年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将家庭、学校、社会三方教育主体相结合,根据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特点,构建覆盖各个学段的法治教育体系。再通过建立持续的跟踪和评估评价机制,全面考察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效果,树立以青少年需求为导向,以青少年满意度为标准的 普法教育新理念,使青少年认识到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从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明确青少年普法教育新思路
随着网络工具的快速更新与应用,信息更加多元,青少年的法治需求更加多样,法治宣传教育必须紧跟时代,推动运用新兴媒体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针对这一紧迫课题,省领导小组组织收集转发宣传各市和基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优秀短视频近百个,并鼓励动员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和广大 “五老”积极学习使用新科技,运用新媒体,结合实际勇于实践, 创作更多青少年喜爱的网络普法作品,把要讲的普法内容用青少年易于接受的语言和方式呈现出来,提升青少年的参与 感、体验感、获得感,让网络普法“接地气”,把网上舆论引导和网下思想工作结合起来,既会“面对面”、又能“键对键”,把互联网这一“最大变量”转化为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最大增量”。真正做到从青少年中来,到青少年中去,有的放矢地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推广青少年普法教育新方式
针对以往上大课、作报告、一言堂较多,互动偏少、 衔接讨论和体验式教育偏少的实际,省领导小组总结推广了本溪市分享一段影视或文章、组织讨论、总结点评的“三段式”宣传教育方式,强调要将教育与实践相结合,在教育过程中增加互动环节,积极尝试更多的沉浸式宣传教育,努力提升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辽宁省各地相应尝试增加了以案说法、模拟法庭、公诉听证会、法律知识竞赛、一起讲共同议、相互问共同答、社区服务等活动,积极推广情景式、体验式、榜样感召法、携手践行法,以及现代化声、光、电手段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形式,在探索和创新中进一步体验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功效 。
本溪市“溪望”未成年人关护中心智能机器人讲解未成年相关法律知识
孩子们在关护中心心愿树下留下美好祝福
本溪市开展“三段式”普法宣传教育
三、创新运行模式,启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立体战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从授课普法开始,经过思考吸收和实践升华的循环往复,才能将法治精神内核根植于青少年心中。为此,省领导小组坚持将普法宣传教育、实践应用、防治青少年违法犯罪和保护青少年权益三者系统设计、立体推进,积极探索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运行模式。
(一)注重典型引领,推动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省领导小组重点推广的本溪市青少年“三段式”法治宣传教育法,集法治理念教育、情景演示教育、案情分析教育为一体,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提升青少年学法的体验感和获得感,在辽宁省产生良好反响,使许多地方青少年普法活动和工作由“硬要去”变成“应邀去”,由“要我学” 变成“我要学”,有效地提高了普法宣传实效。同时,辽宁省许多地方推广的“模拟学法”“游戏知法”“三因施教法”“身临其境教育法”“融合教育法”等新方法教育成效逐步显现。抚顺、阜新、葫芦岛和辽河油田关工委还针对青少年特点,培养组建中小学生志愿普法员团队,广泛开展了讨论式、互动式自我普法教育;有的地区以青少年需求为导向,推行了“点单式”“订单式”普法模式,极大提升了青少年参与热情,使教育成果转化为实践成果、学思用一以贯之得到了新体验。
(二)坚持守正创新,打响普法、实践、防治立体战
时任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新立介绍辽宁省未成年人犯罪形势面对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权益受侵害发案率居高不下的现实,辽宁省努力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平安辽宁、法治辽宁建设大局之中,认真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赋予的职责使命。省领导小组加大力度,全力配合政法系统推进青少年普法关口前移,积极践行防治一体化,努力打造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尝试组织“五老”走进幼儿园,把一些简单的法律知识以做游戏、讲故事等方式传授给小朋友。进一步联合成员单位把防治触角向偏远落后农村青少年延伸,坚持送法下乡、送法入户、送法入校园,及时消除农村普法空白点。进一步把防治触角向问题家庭、困境家庭、薄弱学校及失足失范青少年群体延伸,组织政法系统“五老”与政法干部联合开展好对“两失”“两涉”及在押和释放人员一对一、多对一包保帮扶,力求将青少年犯罪和权益受侵害的隐患化解于萌芽状态。
未来,辽宁省将继续深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引领青少年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切实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辽宁、法治辽宁做贡献,为全面依法治国夯实青少年群众基础做贡献。(辽宁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