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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关工委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http://www.zgggw.gov.cn/ 2017年06月03日

来源: 重庆市关工委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重庆市江北区关工委迅速行动,立即组织办公室全体同志以及“五团”(宣讲报告团、家庭教育团、关爱工作团、科技辅导团、义务监督团)、“两室”(家庭教育工作室、爱心妈妈工作室)人员和顾问学习宣传贯彻四中全会文件精神,并及时向全区各级关工委发出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江关工委〔201431号),认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通知”强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下简称“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际,针对我国法治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提出了一系列依法治国的新观点、新举措,回应了人民的呼声和社会关切,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我们依法做好青少年工作、特别是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应遵循的指导思想。号召全区各级关工委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抓紧抓好。要组织关工委班子成员、“五老”人员等认真学习“决定”精神,掌握精神实质,牢记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提出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用“四中全会”精神指导我们工作,不断提高依法教育青少年的水平和能力。要把当前在青少年中开展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同心共筑中国梦”等教育活动,同学习、宣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相结合,用“四中全会”精神深化“践行核心价值观·同心共筑中国梦——关心下一代·江北在行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使之取得更好的效果。要认真组织“五老”人员中文化知识水平较高、宣讲能力较强的老同志根据“四中全会”精神撰写宣讲稿,利用寒假的有利时机,进社区、村社,用通俗的语言向青少年宣讲“四中全会”精神,开办各种法治讲座,为使青少年成为学习法律、宣传法律、遵守法律的好公民而努力。(重庆市关工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