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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多样 重在实效 ——柳州市创建“零犯罪学校”的成效和做法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http://www.zgggw.gov.cn/ 2019年12月18日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关工委

党的十九大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坚持全民行动、干部带头,从家庭做起,从娃娃抓起”。

为了更好地推进“六五、七五”普法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充分发挥五老和普法志愿者参与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引导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2015年以来,由中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联合开展的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在柳州市得到了重视和大力推行。柳州市由市关工委、市司法局、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团市委等五部门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各县区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种普法学习教育活动。特别是创建“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和创建“零犯罪学校”活动更是搞得热火朝天,出现你追我赶的良好局面。这项活动不仅取得良好效果,也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在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中,经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办批准,柳州市共获得两个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37个“零犯罪学校”,还有一批获得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等光荣称号。

一、主要做法和体会

(一)明确职责分工,有序推进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列入重要议程。以开展全国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作为契机,把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作为县区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把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和创建“零犯罪学校”密切结合起来,创建“零犯罪学校”工作不达标,将直接影响到创建“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的获得。因此,县区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将其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责。如柳南区由区委书记、区长分别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并在创建启动仪式上亲自作动员和部署。区常委会专门开会研究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区委书记在会上强调要重视这项工作并提具体要求。参加申报示范区的柳南、柳北、城中三个区都把创建“示范区”和创建“零犯罪学校”作为全区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并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二是制定计划目标,有序推进工作。市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关工委牵头,综治办、司法局、教育局、团市委等部门共同参与。在年初的工作计划中把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作为全年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县区也在关工委的牵头和有关部门的参与下有具体的安排。除了有专门分工的领导,其他领导下基层也要过问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柳州市的创建“零犯罪学校”工作不仅面广,工作也有序的推进。据不完全统计,仅2017年上半年,全市各学校共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3096次,受教育人数达423739人。2016年5月,由市关工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综治办和团市委联合举办了“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情景剧展演比赛,各学校涌跃参加。在柳州高中赛场,比赛热火朝天,深受观众的喜爱,电视和报纸等新闻媒体都作了报导。2016年11月,市关工委举办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和创建“零犯罪学校”培训班,中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办副主任周广学来柳辅导,为创建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

三是关工委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涉及面广,内容也多。市关工委经常召开有关部门工作联席会,各级关工委认真做好牵头工作,同时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司法局、综治办在经费和普法业务上给予支持,教育局、团市委在师资和志愿者方面密切配合,法院、检察院、公安人员,普法志愿者和“五老”关工人都积极投入,保证了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如柳北区建立了三支“普法”队伍。一是由区综治办派出、学校聘请的公安民警61人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负责维护孩子们的人身安全以及为法律上的问题解惑;二是由司法工作者和关工委“五老”组建的21人“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定期走进各中小学,给同学们上法律课,宣讲法律知识;三是由团委、法院建立的法律志愿者队伍,深入各社区,对问题青少年进行帮教。柳南区从2016年开始,将青少年普法经费列入财政专项预算,每年给每个学校下拨2万元青少年普法教育专项经费,2016年至2017年就下拨了普法专项经费188万元,确保学校普法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在关工委同志们的努力下,在各部门密切合作支持下,各个学校积极开展各种普法教育活动,形成了良好的普法工作局面。

(二)加强督促检查,互相学习提高

一是加强重点督查。2017年4月,由市关工委牵头,有市综治办、团市委、司法局、教育局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检查组,到城中、柳北、柳南三个区的中小学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检查,通过现场参观、查看资料,听取汇报,详细掌握了学校开展活动的情况,肯定了学校好的做法,一些方面也提出了改进建议,并在全市反馈了检查结果,有力的促进了学校普法活动的开展。如柳南区柳南实验中学利用就餐时间播放普法教育片;柳北区在所有学校开展“法律知识进校园  法律意识融心间”为主题的普法宣讲员法制演讲竞赛活动;城中区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多的学校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这些活动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得到了上级肯定。柳北区第五中学,原来基础较差,学生大都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但学校领导重视,迎头赶上,普法书籍做到人手一册,加强普法教育工作,后来也顺利地获得了“零犯罪学校”的光荣称号。

二是互相学习促进。一些县区主动到别的县区学习取经。如柳北、城中区组织学校到自治区开现场会的来宾市象州县的学校学习考察,学习别人的做法和经验,特别是“双创”申报材料的收集和准备,很受启发和教育。本市的县区之间也互相参观学习。如柳江区由区关工委执行主任钟冠强领队,到柳南区学习交流。通过座谈、到学校参观 ,吸取了兄弟城区做得好的经验,并把自己的做法与柳南区进行交流,互相取长补短。同时,由于该市的“五老”师资雄厚,很有威望,也受到了兄弟城市的重视。来宾市象州县也邀请了柳州市的几位“五老”教师去上课,反响很好,真是墙内开花墙外也香。

三是落实完善管理职责。通过检查调研,听取汇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一些主要领导工作太多,对普法工作过问得少,发现后及时提醒,同时要求安排好专人负责,不能放松对普法工作的力度。一些学校主要领导在学校之间进行了交流,到新的学校时间不长,对学校普法工作的进度掌握不够,要求原分管领导要及时汇报,新的领导要主动了解,不因为人员调整而影响普法工作的开展。由于管理到位,措施有力,全市各学校没有在创建“零犯罪学校”中出现工作无人管或者出现脱节的现象。

(三)抓好舆论阵地,宣传形式灵活多样

一是发挥媒体作用营造良好氛围。柳州市充分利用各种报刊 ,网络媒体等开展宣传,扩大了影响。开展普法活动的一些稿件,在中国关工委的《中国火炬》、自治区关工委的《成长》、《中国文明网》、柳州有关新闻媒体等刊出,柳州市关工委的期刊《牵手》每期都设有专栏刊登普法教育活动和创建“零犯罪学校”的稿件。柳南区利用宣传平台《今日柳南》刊物、公众微信平台《精彩柳南》、关工委微信工作群、“创零犯罪学校”工作微信群、《柳南区关心下一代工作通讯》等进行广泛地宣传。

二是宣传形式灵活多样。除了传统的报刊、电视等媒体宣传,很多学校和部门都采用了新颖的宣传手段,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工作。既有挂图、版报、展板等实地观看的;也有在网站、微信中阅览的;还有拍摄微电影,制作电视片等方法的宣传。如柳北区法院拍摄的微电影《家事》、检察院拍摄的微电影《谢礼》、北站小学微电影社团拍摄的微电影《青春00后》、《义卖》、《国色天香》等,让学生在参与表演中学法、用法,在观看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守法观念。柳北区还投资30余万元购买《青少年普法教育宣传挂图》、《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代号12348》普法教育动画片。各部门和学校还编辑普法宣传漫画册等画刊手册。

三是注重效果取得成效。开展“警示教育”过程中,通过现场体验,在参观中学习,接受教育。公、检、法等部门主动作为,发挥基地的作用。学校也积极与基地联系,利用基地各个方面功能设施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同时,还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活动。如利用“12.4”国家宪法宣传日举行“弘扬宪法精神”教育活动,开展学习宪法讲座。以“6.26”国际禁毒日为契机,开展实地参观、禁毒讲座、网络宣传等方式开展禁毒教育活动。这些活动的方法,形式新颖,看得见,内容多样,案例有针对性,收到很好地教育效果。

(四)抓好队伍建设,加大资金投入

“五老”队伍建设,是开展关工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基础。柳州市不仅市关工委有自己的五老讲师团,各级关工组织也有自己的五老师资队伍。正是有了这样一批热爱关工工作的“关工人”,他们克服了种种困难,认真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使我市的普法工作取得很好地成绩。同时,也吸收了许多对关心下一代工作有热情,愿意参与的志愿者一同工作,保证普法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如柳南区不仅拥有“五老”讲师团250人、关爱团成员103人、帮教小组107人、艺术团成员3670人,还将一批刚从教师、法律等工作岗位退下来的老同志及法律专业人材及时纳入“五老”讲师团,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到各社区校外学习站宣讲法律,为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再如市关工委讲师团成员,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全国法制教育宣传模范、柳铁公安处的杨顺德警官,身患癌症,带病工作,不仅在柳州市进行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也应邀到全国各地宣讲,退休了干劲不减,顺德帮教小组成了一个响亮的品牌。

开展普法工作,离不开经费的保证。县区的党政领导对普法工作也给予大力支持。申报示范区的三个城区更是舍得投入。如城中区党委的唐副书记,经常参加关工委组织的各种普法系列活动,并表示在人、财物方面给予支持;柳北区关工委和司法局共同策划,由司法局出资,为每个学校的班级定制大型的、具有多功能普法内容的法制跳棋、大型法制飞行棋,很受学校欢迎。柳南区关工委协调司法局下拨188万元经费用于普法工作,保证了每个学校有2万元的普法工作经费。一些学校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办起了模拟法庭,一个模拟法庭的投入要好几万元,一些学校也开办了专门的普法专栏。由于有了经费的支持,不管是购买书籍,还是开展活动都得到了保证。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柳州市的创建“零犯罪学校”工作,总的来说是做到了覆盖面广,内容丰富,工作扎实,灵活多样,重在实效。但是仍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在今后不断的完善和提高。

一是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县区之间有些差距。城区在师资方面较强,学校相对集中,工作抓得力度也大,所以普法工作普遍做得较好。一些县的师资较弱,学校分散,工作难度大,学校和学校之间都有差距,特别是贫困县和山区县,工作中有不少困难。如何加强贫困县和山区县的普法教育工作,还有很多问题要解决。

二是县区经济发展的差距,经费的投入也不同。城区在普法经费的投入上尽管一次投入不够,但不断追加投入,特别是购买普法书籍,在经费上舍得投入,参与法律知识竞赛的学生也多。而一些县财政经费比较困难,在普法经费的投入上相对少些,购买普法书籍和参与法律知识竞赛的学生也相对少些。在现有条件下,如何使经费向普法方面倾斜,还有待于进一步落实。

三是申报“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和“零犯罪学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在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中,全市有三个城区申报示范区,但只批准了两个,有一个城区不能通过审批,主要原因是“零犯罪学校”比例不达标。需要指出的是,这个城区的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做得很不错,“零犯罪学校”的创建工作也抓得很不错,有一个学校在中央政法委副书记来调研时还获得表扬。这个区未获得“示范区”究其原因,出现在申报材料上。因是集团化办学,统一布置,统一开展活动,申报材料各校之间缺乏特点、亮点。特别是集团的龙头学校也没通过,这不得不引起我们反思。柳州市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到该校督查时感到工作确实做得不错,一些小问题也进行了改进,各方面都应该符合“零犯罪学校”的标准,但最终未能评上,这应该说是个遗憾,这个教训应认真吸取。

对于以上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对首次申报“零犯罪学校”不合格的学校要及时告知不合格的原因,弄清楚不合格的问题,允许学校作出解答,以便今后工作的改进和提高。有疑问的要进行核实,必要时可派人下去实地考察落实。

二是评定标准应注重实效。不要偏向于申报材料,关键在是否做得好而不是材料写得好。要以学校的普法教育开展情况,青少年发案率的情况作为主要标准,不要因此影响了学校参与创建的积极性。